夾茶葉蛋掉地上又丟回去!害整鍋報廢 顧客慘賠153倍價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中年男子阿哲(化名)去年1月間在新北市某超商購買茶葉蛋時,竟將不慎掉落地面的茶葉蛋放回鍋爐中,因而遭業者報案提告。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犯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阿哲罰金2000元。若以1顆茶葉蛋13元計算,阿哲相當於賠了153倍的價錢。

7-11,茶葉蛋▲(圖/張一中記者攝)

▲阿哲將掉在地上的茶葉蛋放回鍋爐,結果慘賠153倍的錢。(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哲去年1月間前往新北市某超商消費,他原本打算夾取店內販售的茶葉蛋,卻不慎掉落至地面,沒想到他竟將掉在地上的茶葉蛋撿起來,再放回鍋爐中。

後來業者發現此事,認為阿哲將掉了的茶葉蛋放回去,可能會汙染鍋爐中的其他茶葉蛋,導致整鍋茶葉蛋(價值大約700元)都無法繼續販售,憤而決定報警並提告。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阿哲行事輕率,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法益的法治觀念,雖然他已經坦承犯行,但尚未全部履行和解條件,最終依犯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他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2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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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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