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姓廟祝假借清理兩儀、解開心中的結等名義,對女信徒實施猥褻。(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女子小花(化名)先前前往宮廟參拜,因而結識廟內的黃姓廟祝,未料對方竟假借宗教名義,以「清理兩儀」為由對她伸出狼爪。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黃男涉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以參拜為名結識 廟祝趁機伸出狼爪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花於2024年間應男友邀請,前往萬華某宮廟參拜,過程中結識擔任神壇廟祝的黃男。隔天,小花再度陪同男友前往宮廟,雙方聊天期間,黃男竟趁隙伸手對她毛手毛腳,但小花當下並未察覺異狀,因此未即時反應。

▲黃姓廟祝假借清理兩儀、解開心中的結等名義,對女信徒實施猥褻。(示意圖/免費圖庫123RF)
謊稱神明指示 藉「清理兩儀」實施猥褻
未料同日晚間,小花在神壇前靜坐時,黃男再度接近,並誆稱接獲王母娘娘指示,要替她「清理兩儀」、「打開心中的結」,要求她專心默念神明。隨後,黃男便趁機對小花進行猥褻行為。
受害後身心受創 出現異常反應
遭黃男逞慾後,小花的身心狀況明顯惡化,不僅變得沉默寡言,行走在馬路上時,對汽車鳴笛聲也毫無反應,甚至開始無故嫌棄父親。後續在詢問開庭相關事宜時,小花更出現發抖、臉紅等緊張反應,顯示心理創傷相當嚴重。
法院認定惡行重大 判刑10個月
台北地院法官指出,黃男身為神壇廟祝,廟宇本就擁有眾多信徒,前來求助者多半正遭逢感情、健康或事業挫折,處於徬徨無助的狀態。黃男卻利用自身宗教身分及信徒對神明的信任,假借神明師法、清理兩儀等名義,實施強制猥褻行為,對小花造成難以抹滅的傷害,惡行非輕。
法官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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