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男推16歲正妹賺皮肉錢遭判刑。(示意圖/翻攝pixabay網站)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從事傳播經紀的謝姓男子在網路上認識16歲的正妹小莉(化名)後,發現她很有潛力,於是把她納入旗下,還帶著她在高雄、屏東、台中等地「接客」,謝男還兼職當起馬伕,負責接送小莉,後來小莉被警方查獲,謝男也被移送、起訴,法院審理後,依意圖營利而容留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判處謝男徒刑1年10月,併科罰金5萬元。
判決指出,謝男是透過手機軟體「微信」結識想要賺錢的小莉後,見小莉雖然才16歲,但已經「蜜桃成熟」,於是對她遊說說可媒介性交易、陪喝酒,在謝男一番洗腦後,小莉終於同意「下海」。
第一次接客,小莉就在摩鐵以1萬8000元順利「成交」,由於小莉年紀輕、身材好,因此謝男帶著她四處「征戰」,3個月內從高雄、屏東,一路到台中,都深受老司機的喜愛,生意興隆,而謝男除了當起經紀人,還兼職馬伕,載著小莉四處接客,直到被警方查獲。
謝男被捕後辯稱小莉只是他的助理,幫他在網路上PO文攬客,小莉接的客人都是她自己找的,跟他沒關係,但法官不信,加上小莉指證歷歷,因此法官認為謝男犯行明確,審理後依意圖營利而容留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判處謝男徒刑1年10月,併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