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某國中爆出4學生對1名學生毆打成傷。(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某國中驚傳霸凌!一名同學指控在教室被某同學言語挑釁、叫囂,又被該同學及其他3人毆打,不僅造成全身多處擦挫傷。還因此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無法正常上學,家人得知後拿驗傷單向地院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80萬元,彰化地院審結,4名動手學生及7名家長,應連帶賠償其醫療費1,050元,以及15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被害學生指控4名同學,於去年初時對他施暴,導致其身心受到嚴重傷害。事件起因於其中一人在教室內挑釁被害學生,下課後更在走廊叫囂,又在學校廁所附近,聯手其他三人毆打被害學生,造成左胸挫傷、左上肢挫傷、頸部前方抓傷、下背挫傷等多處外傷。更嚴重的是,因此事件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身心健康受到嚴重影響,不僅無法正常上學,更飽受精神折磨,夜不能寐,恐懼不安。
被害學生,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4名動手學生及家長,連帶賠償醫療費用1,050元以及高達8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被告方面則對事實大多不爭執,但對於精神慰撫金的金額提出異議。法院審理過程中,仔細考量了各方證據,包括驗傷報告、心理衡鑑報告、學校相關紀錄等,最終認定被告確實存在共同傷害的行為,並確認原告所受傷害的真實性及嚴重性。
法院認定4名學生及7名家長須連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考量被告家庭的經濟狀況,最終判決被告連帶賠償原告醫療費用1,050元以及15萬元的精神慰撫金,並自113年10月12日起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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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兒少生命權,愛孩子請把機會。拒絕兒虐,請撥打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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