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圖/資料照/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地方法院陳雅玲院長認為民事庭前庭長黃梅淑與法官姚貴美怠於執行職務,影響當事人權益,因此啟動職務監督,對2人記警告處分。然而,該處分遭到法院自律委員會推翻。陳雅玲無視自律委員會的決議,動用更改權堅持維持警告處分。黃梅淑和姚貴美對此處分不服,已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訓會)提起復審,2名女法官與女院長之間的矛盾就此公開。
這是陳雅玲繼擔任苗栗地方法院院長期間,將少年及家事庭法官周靜妮送交自律委員會審議後,再次啟動職務監督,且此次一次處分2名服務年資超過20年的資深法官。此外,陳雅玲在2024年的考績評定中,認為這2名女法官怠惰,將她們的年終職務評定為未達良好(考績丙等)。
據了解,黃梅淑被指在任內未盡督促民事執行處之責,導致強制執行案件延宕;姚貴美則被指拖延不命當事人補繳裁判費,致使案件進度受阻。陳雅玲自2023年8月上任後,認定兩人遲遲未改善,影響當事人權益,怠於執行法官職務,因此依據《法官法》第21條規定對2人記警告處分,並送交自律委員會審議。然而,自律委員會認為2人未達怠於執行職務的程度,決議不予處分。陳雅玲不接受此決議,依據《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動用更改權,維持對2人的處分。
黃梅淑和姚貴美分別於2024年12月及2025年1月提起復審。據悉,若2人的復審案遭保訓會駁回,她們將進一步提起行政訴訟尋求救濟;至於2人的職務評定被評為未達良好,目前司法院尚未核定。
基隆地方法院內部不少基層人員得知院長陳雅玲敢於「處理」黃梅淑與姚貴美2位資深法官,對院長的做法表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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