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沒碰女人!摩鐵激戰「和女兒同年」小三 人夫爽喊:好滿足

▲▼床事,性感,性愛,性,夫妻,偷情  。(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桃園一名人夫和女同事上摩鐵,兩人被正宮告上法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人夫在寺廟任職,卻偷吃和自己女兒一樣大的已婚女同事,約她上摩鐵後,還開心傳訊表示「我5年沒碰女人,突然碰到妳,好滿足」,兩人姦情曝光後,被正宮告上法院。桃園地院審理,判兩人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45萬。可上訴。

正宮指控,她和丈夫阿雄(化名)在32年前結婚,中間一度因阿雄外遇離婚,而後兩人又再婚,沒想到阿雄卻不知悔改,偷吃同樣在宮廟任職的人妻小美(化名),兩人從去年5月到7月間互相關心、調情及曖昧,多次出遊而深夜未歸,還一起上摩鐵,直到去年6月25日阿雄又和小美出遊,隔日凌晨返家時,被小美的丈夫發現姦情,儘管阿雄遭小美丈夫拿鐮刀攻擊並打破車窗、痛毆,兩人仍繼續交往,而她得知阿雄婚外情後,精神大受打擊,提告對阿雄和小美求償60萬元。

正宮也拿出阿雄和小美的訊息對話作為證據,內容包含「房子的問題,趕快跟我講,我幫妳安排…只要一台代步車就買一台,我這邊可以拿錢出來」、「盡量幫妳、教妳,就覺得心裡蠻喜歡這個小女生的」、「我有色無膽…就想說隔天不想來了,就想要跟妳分開,所以我才說我們去汽車旅館」、我看到妳就很心動,很心動,就想要摸一摸,摸妳的身上」、「我5年沒碰女人,突然碰到妳,好滿足......我喜歡妳我愛妳」、「不要原來那一家了,好不好,10分鐘會到嗎」等等。

全案審理時,阿雄辯稱「小美跟自己女兒一樣大,本來就是喜歡跟她開玩笑,會講去汽車旅館、碰女人是我一般把妹的話語,只是看她很可愛跟我女兒一樣」,小美則沒有出庭,也沒提出書狀說明。

桃園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阿雄和小美不正當交往約2月餘,且曾一起上摩鐵,外遇被發現後,兩人仍不知悔悟,繼續交往,已侵害正宮配偶權,判兩人要連帶賠償正宮4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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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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