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正宮抓包「照顧別人老公」4年 保母認錯:我搶妳丈夫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中部一名人妻控訴,因家庭需求請了保母小美(化名)來照顧小孩,沒想到對方卻與丈夫阿輝(化名)發生婚外情,交往長達4年,憤而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100萬元。而面對人妻的質問,小美坦承「我知道錯了,搶妳的丈夫」,日前經法院審理之後,被法官判處應賠償人妻40萬元較為適當。

▲▼男女,兩性,吵架,相愛,交往,婚姻,戀愛,情侶,伴侶。(示意圖/CFP)

▲人妻發現阿輝婚內出軌,對象居然是保母小美。(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在與阿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他們請了保母小美來幫忙照顧小孩,沒想到阿輝卻從2019年開始與小美交往,期間發生多次性行為,兩人不僅相互依偎勾手散步,還有開車溫馨接送到家、見面探班等親密舉動,種種行為顯然已經侵害到她的配偶權,因而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100萬元。

面對人妻的控訴,小美坦承與阿輝有不正當交往關係,但否認發生性行為。然而,小美在電話中被人妻質問是否與阿輝發生過性行為,都沒有正面否認,只是一再強調「我知道錯了」,甚至說出「我知道錯了,搶妳的丈夫」等話,讓人妻氣到反問,「搶我的丈夫,對啊,妳搶我的丈夫,妳帶我的孩子,妳有沒有道德啦?」

法官認為,小美與阿輝交往長達4年,雙方均為成年男女,也有做過牽手等親密行為,參酌兩人的年紀、現場照片、交往時間、電話錄音陳述等事實,依據經驗法則,兩人的確有可能在交往期間發生過性行為,小美雖然否認,卻沒有提出任何證據可以佐證,因此這部分沒有採信她的說詞。

最終,法官認定小美的行為確實侵害到人妻的配偶權,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收入等因素之後,判她應賠償人妻4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12/25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434 1 4829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