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豐原區1名男子昨(3)天開車停在早餐店外的紅線買早餐,結果被隔壁機車行老闆按鳴喇叭警告,男子氣憤下車反嗆「我在車上,紅線為什麼不能停?」而且還指出機車行佔用人行道營業,雙方在社群留言互罵,警方獲報到場約制,並提醒雙方行為都會觸法。

▲豐原1名男子違停在紅線買早餐被按喇叭,怒氣沖沖下車反嗆店家佔用人行道。(圖/翻自社會事新聞影音,下同)
自小客車駕駛怒氣沖沖的下車,「人在車上,為什麼不能臨停」、「買個早餐,按什麼喇叭」,機車行老闆淡定回說「沒關係,你盡管說,我正在拍」,還叫身旁友人趕緊報警。
男子回家後不久,愈想愈氣,再返回機車行找老闆理論,「為何把影片po上社群,侵害他的肖像權」,員警獲報到場,將男子帶回派出所勸說,機車行則是乾脆關門休息。

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禁止臨時停車標線處所(也就是紅線)禁止臨時停車,違反者依55條、56條規定,處300元至1200元罰鍰,不過,修法後,紅線違停已經不開放民眾檢舉,民眾可直接撥打110,由警方到場製單舉發。
另外,3米寬以上的人行道可停放機車,但是若是將雜物或是工作物品放置在騎樓、人行道,違反道交條例第82條,可處1200元至2400元罰鍰,並配合環保局以廢棄物清除,呼籲店家勿占用騎樓人行道,還路於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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