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連署加嚴」覆議送到國會 行政院盼立院:妥適回應公民社會

▲▼國民黨提議選罷法逕付二讀 朝野表決 舉牌表達立場。(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表決選罷法修法。(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行政院1月24日加開臨時院會,通過對加嚴版「選罷法」修法提出覆議,這項覆議案今(2日)送抵立法院。行政院今稍早指出,考量送件期限,以及送件程序對兩院公務人員所產生的影響等因素,於今日13時53分,以電子公文將覆議函傳送至立法院,為求慎重,紙本覆議函是由行政院龔明鑫秘書長親自遞交至立法院。行政院期待立法院藉由再次審視法案內容,找出符合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訴求。

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院會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等三大案,其中只有憲法訴訟法於三讀後送總統府咨請公布,選罷法、財劃法則因國民黨團要求暫緩送出,國民黨團上月24日函請立法院送出「罷免門檻加嚴」版的選罷法,讓罷免連署要附上身分證影本,但考量行政院提覆議、總統公告等時程,最快要等到2月下旬生效,難以趕上2月1日罷免開跑日,反而國民黨「以罷制罷」因起步較晚,可能適用新制,為此,藍營可能在覆議階段採取拖延戰術,為適用舊法的第一階段連署爭取時間。

而稍早,行政院覆議函已送抵立法院,有關立法院在春節連假前夕,即1月24日16時47分許送出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修正條文,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當天17時15分行政院已召開臨時院會,決議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就本修正案提起覆議,呈請總統核可後,行政院考量送件期限,以及送件程序對兩院公務人員所產生的影響等因素,於今日13時53分,以電子公文將覆議函傳送至立法院。

李慧芝透露,此外為求慎重,紙本覆議函是由行政院龔明鑫秘書長親自遞交至立法院。行政院期待立法院藉由再次審視法案內容,找出符合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訴求。

▼行政院1月24日加開臨時院會,通過對加嚴版「選罷法」修法提出覆議,這項覆議案今(2日)送抵立法院。由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與民進黨團立委一起遞件。(圖/民進黨立委李坤城社群媒體)

▲▼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與民進黨團立委一起送件。(圖/李坤城社群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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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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