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大巨蛋辦演唱會 北市民進黨團有前提:關鍵在安全、勿甩鍋議會

▲▼大巨蛋,國父紀念館,台北市,都市發展。(圖/記者謝盛帆攝)

▲大巨蛋。(圖/記者謝盛帆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針對大巨蛋是否能舉辦演唱會,台北市議會議長戴錫欽12日將召集朝野協商討論解方。對此,議會民進黨團指出,樂見大巨蛋在安全無虞的前提下舉辦演唱會,應依權責將使照註記內容刪除,「合情、合理、合法地」打開柯市府所設無法辦演唱會之「緊箍咒」,而非在毫無準備、規劃或任何說帖的狀態下,甩鍋給根本無權審查使照內容的議會。

台北市議會民進黨團指出,大家樂見大巨蛋在安全無虞的前提下舉辦演唱會,但建物使照註記內容為市府權責,非透過議會黨團協商所能處理,更不應在市府毫無任何提案內容的情況下,成為政黨協商標的,否則不僅昧於體制,更無任何對於使照處分之實質拘束力。

「民進黨團除歉難認同該協商之正當性外,也呼籲去年自己核發大巨蛋使照,卻把問題推給柯前市府的蔣市府該說清楚。」民進黨團強調,應在確保公安的前提下,依權責將該註記內容刪除,「合情、合理、合法地」打開柯市府所設無法辦演唱會之「緊箍咒」,而非在毫無準備、規劃或任何說帖的狀態下,甩鍋給根本無權審查使照內容的議會。

民進黨團指出,縱使「政黨協商」相關報導沸沸揚揚,但黨團未接獲任何正式通知,不僅「看了報紙才知道」,黨團幹部更在今日中午才收到議會議事組「簡訊通知」,相關通知也未檢附任何資料,這種毫無討論基礎之「協商邀請」,恐無異於趕鴨子上架的「強迫背書」,此等安排實在令人難以苟同。

民進黨團也表示,早在去年10月大巨蛋試營運前,黨團成員便有公開提醒蔣市府,柯市府當年急於放水大巨蛋復工,未重視《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之要求將人潮疏散電腦模擬審查完備,以致大家對公安產生疑慮。

而蔣市府就任後因急於讓大巨蛋開幕,在核發使照前,一面將該條文列入使照註記第29點,另一方面復未依該註記之要求,尋求任何專業機構進行「防火逃生避難安全」之審查驗證,如今眼見高雄「演唱會經濟」活絡,民間對於「大巨蛋舉辦演唱會」之聲浪此起彼落,蔣市府一面稱是柯市府沈痾。

另一方面,卻又慌不擇路、急於尋找解套,但從未針對該建物安全性質疑有所回應,更不提出相關具體規劃,就要與議會同黨勢力「裡應外合」,針對未經正式提案之內容,搞出「與法不合,與體制相扞格」之政黨協商,恐為不負責任的「甩鍋」之舉,將議會淪為蔣市府的「背書工具」。

民進黨團表示,蔣市府若也認同此次政黨協商,「難道是把台北市議會當成該使照註記所稱,所謂防火驗證之專業機構嗎?」

民進黨團認為,大巨蛋被市長蔣萬安列為重點政績,若在面對關鍵問題時甩鍋議會,形同「只想收割,不想付出」,而他已就任近一年半,應帶領市府團隊完整掌握各項情勢,明快回應市民所需,不應再把自己該面對、處理的問題「丟給議會」。

且使照既是蔣市府所核發「解鈴還須繫鈴人」,議會對此僅能善盡監督與提醒之責,並無法越俎代庖,否則都發局未來是否應改隸屬於議會?這種荒誕、無稽的所謂「政黨協商」若召開,不僅成為無助於解決爭議的「作秀」,更將成為地方自治史上「超越法制、難以解釋」的奇特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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