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欲搬林佳龍提案救火 他戳破:根本沒有藐視國會、反質詢

▲▼林佳龍條文對照表。(圖/卓冠廷提供)

▲卓冠廷公布藍白版本與林佳龍昔日提案版本的對照表。(圖/卓冠廷提供,點圖放大)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國民黨與民眾黨團力推「國會改革」法案,但修法過程被社會質疑未經完整討論,國民黨今(23日)開記者會指外交部長林佳龍昔日擔任立委期間,也曾有類似主張。不過,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貼出對照表指出,林佳龍2012年版本從未出委員會,且其版本根本沒有「藐視國會」、「反質詢」等意義不明的字眼,他反問藍白「為什麼要硬幹?」

其實,立法院官網上就可以找到林佳龍2012年提出的修法版本,針對關鍵第25條條文,僅增列「不得隱匿或虛偽陳述」的規定,反觀藍白所提再修正動議版本則新增「不得反質詢」、「不得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以及「被質詢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之同意,不得缺席」等規定。

卓冠廷今天指出,「拿2012年林佳龍版本來洗白藍白聯手推的國會擴權?想太美了吧」。他貼出林佳龍2012年提出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國民黨、民眾黨團共提的再修正動議內容的比較表。

卓冠廷表示,首先,林佳龍版2012年提出,從未出委員會,國眾版本2024年提出,委員會沒有實質審查、黨團協商毫無討論、院會裡「舉手表決」強行通過;其次,國眾版第25條「藐視國會」,林佳龍版本沒這種字眼,更沒有「反質詢」這種意義不明的字眼,可笑的是,國民黨居然要到立法完成後才要解釋何謂反質詢,「蒸蚌(諧音真棒)」。

▼藍白黨團所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有關藐視國會罪部分相關修正條文內容。(圖/立法院提供)

▲▼藍白黨團所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有關藐視國會罪部分相關修正條文內容。(圖/立法院提供)

卓冠廷表示,第三,國眾版第47條國會調查,即便案件在司法程序,要你給資料就要給,林佳龍版沒這種帝王條款;第四,國眾版第47條國會調查人民部分,除了給資料,還可以把人叫去問話,2300萬人人有獎,林佳龍版僅限資料調閱,更可笑的是藍白聯手造謠「民進黨以前支持國會改革現在變了」。

卓冠廷指出藍白盲點說,不好意思,民進黨今年一樣提出黨團版本、各委員版本,調查權、聽證權都有,民進黨也支持(修法),但民進黨團的版本卻被國民黨一手阻擋,連委員會都沒出直接被散會,不管是2012年的版本還是2024年的版本,大家實質審查,集眾人智慧得出最好的版本,不好嗎?為什麼要硬幹?為什麼這麼著急?就算拿3屆以前的案子出來洗白,「你們還是回答不出為什麼搞黑箱啊」。

▼藍白黨團提「刑法」新增條文,以做為藐視國會罪的懲處罰則依據。(圖/立法院提供)

▲▼藍白黨團所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有關藐視國會罪部分相關修正條文內容。(圖/立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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