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單備註:媽媽是婊子! 基隆醫院「管理疏失」遭開罰6萬元

▲▼醫院藥單上標住「媽媽是婊子!」人妻傻眼 護理師急忙道歉。(圖/翻攝爆怨2公社)

▲基隆醫院藥單上標註「媽媽是婊子!」,讓病患家屬相當傻眼。(資料圖/翻攝爆怨2公社)

記者郭世賢、戴若涵/基隆報導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一名藥劑師4月底在藥單上備註「媽媽是婊子」不雅字眼,讓帶孩子去就醫的李女感到相當傻眼,事後該名藥劑師坦承,是因工作、生活不順才會做出這樣的行為,已向醫院請辭。針對此事件,基隆衛生局認定,醫院有管理責任,開罰6萬元。

回顧整起事發經過,一名李姓女子4月24日帶著6歲大的兒子到基隆醫院就醫,不料,她拿著藥單去領藥時,赫然發現藥單過敏史欄位竟遭備註「媽媽是婊子!」,讓她相當傻眼,返家後便拍照PO上網路,引發網友熱議。

事件曝光後,基隆醫院進行清查,經排除外部入侵的資安漏洞可能後,查出是院內一名藥劑師所為,藥劑師供稱,是因生活、工作不順,在情緒崩潰下才會做出這樣的行為。

基隆醫院則發出聲明,已在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成立調查小組,並主動通報衛生福利部及衛生局,經約談過後,確定為人員疏失,並於4月26日召開考績委員會進行懲處,考績委員會決議,因造成病人家屬困擾、社會觀感不佳,損及醫院形象,決議給予該名藥劑師兩大過,該名藥劑師也主動向院方請辭。

基隆市衛生局認定,醫院除對所屬醫事人員管理有疏失之外,對於醫院病歷資訊系統安全管理機制也有重大疏漏,人員管理及系統管理都疏失,以致員工可隨意填入不適當內容,已違反《醫療法》第57條「醫療機構應督導所屬醫事人員,依各該醫事專門職業法規規定,執行業務」與《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第3條「醫療機構實施電子病歷者,應建置電子病歷資訊系統,並具備系統安全機制之保護措施,如個人資料顯示之隱碼或其他適當保護措施及系統使用及資料存取之監控措施」之規定,分別裁罰5萬與1萬元罰鍰,兩項裁罰共計6萬元。

基隆市衛生局將繼續督導並複查基隆醫院的管理改善作為,若未改善將連續並加重處罰,違反《醫療法》第57條最重會處以25萬罰緩,違反《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第3條最重會處以5萬罰緩,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將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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