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A走6千萬幾乎花光 「神鬼女會計」判囚7年定讞...確定須入監

▲▼涉嫌8年A走台北律師公會逾6000萬元公款的「神鬼女會計」李雪琴。(圖/記者黃哲民攝)

▲8年A走台北律師公會逾6000萬元公款的「神鬼女會計」李雪琴,判刑7年定讞須坐牢。(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神鬼女會計」李雪琴被控任職台北律師公會期間,作帳盜走8個年度共6000餘萬元公款,李女到案認罪,但宣稱感覺犯罪所得沒這麼多,甚至推稱公會幹部應該早點發現、「我就不會這樣子」,刑案一審依8個業務侵占罪合併判刑4年,二審加重改判為7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李女判刑7年定讞須坐牢。

判決指出,李雪琴從1998年11月起,任職台北律師公會秘書處會計,2013年到2020年間,她利用保管公款帳戶存摺印鑑之便,將收到的公款以多報少或不入帳,每年A走600多萬元到900多萬元。

台北律師公會擁有8000多位律師會員、每年所收會費達7000多萬元,在全國各縣市律師團體居冠,李雪琴A走的公款都是律師繳的會費,但北律當時內控鬆散,每年開理監事會與會員大會看帳,都沒識破李女造假,直到2020年起疑查帳,才揪出李女A走6000餘萬元的犯行,立即將她解職並提告追究。

李女到案認罪繳還600多萬元,並交出名下1間市價2000多萬元房子給北律拍賣,然後就說沒錢了,名下數個帳戶各只剩幾千元,未婚無子女的李女聲稱贓款用來支付家庭開銷與貸款,北律不相信每年幾百萬元的鉅款就這樣花光,懷疑李女藏起來,認罪只想求輕判、沒真心悔悟。

北律請求法官審酌李女和家人形同享受犯罪所得帶來的奢靡生活、簡直奢華無度,眼見公會查帳快要東窗事發才自白犯行,日後可能繼續享受本案犯罪所得,建請重判並沒收或追徵犯罪所得。

李女自認每次僅私吞4、50萬元,總額應不到將近6000萬元這麼多,她出庭數度表示起訴金額「超乎想像」、一直覺得那個數字不可能,提出疑問得不到解答,但她又說手邊沒留存當年記帳資料可比對,所以「已經不想細算了」,就概括承認起訴的金額為準。

自稱在科技公司擔任會計的李女,淚求法官從輕發落,讓她「至少還可以看到媽媽、陪伴媽媽」。一審認定李女的業務侵占行為造成北律重大損害、毫無情堪憫恕之處,應依每個年度各論1罪,考量她無前科,也試圖洽談和解,將她所犯8罪合併判刑4年。

二審認為李女為掩飾業務侵占犯行,每年度做假帳提交給北律理監事、會員大會,還同時涉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量刑應審酌,且李女不知潔身自愛、侵害法益甚鉅,不應輕縱,將8罪加重改判為7年徒刑,並全額沒收剩餘犯罪所得5400多萬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北律另提告向李雪琴求償本案8個年度被侵占款外加會技師鑑定費共5591萬餘元,一審全額判賠,北律再提告索討2009年到2012年遭李女侵吞的2900餘萬元,並追究這些年度的業務侵占刑責,仍在審理。李女出庭聲稱後悔犯錯,卻推稱若公會幹部與會計師提早發現,「我就不會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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