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妻買最愛吃臭豆腐遭撞死!泥水工賠700萬 求緩刑因肇逃被打臉

▲▼法律,法官,法庭,判決。(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新北1名趙姓泥水工開車酒駕撞死騎機車的石姓鐵工,賠償700萬元求情堪憫恕減刑與緩刑,因肇逃犯行惡劣而落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男子趙文義前年(2022年)酒後開車撞死騎機車的石姓男子並落跑,被起訴涉犯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與肇逃罪嫌,新北地院一審由國民法官參審,認為趙男賠償700萬元和解、有情堪憫恕之處,酌減判刑4年5月,檢方上訴主張不該減刑,趙男上訴請求再輕判,高院二審今駁回雙方上訴,還可上訴。

高院判決理由指出,檢方上訴主張一審合議庭沒向素人國民法官充分說明情堪憫恕減刑條件,且判決前的評議時間過短,但經查一審合議庭提供書面資料與口頭闡明,國民法官對於「情堪憫恕」並無難以消化理解、或產生預斷與偏見情形,合議庭也沒限制評議討論時間。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圖/ETtoday資料照)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圖/ETtoday資料照)

至於趙男上訴請求肇逃罪也依情堪憫恕減刑,高院合議庭認為趙男闖禍時明知撞到人仍逃走,未真誠悔悟,一審量刑時已全面考量,沒有違反經驗法則、論理法則或逾越量刑區間、濫用裁量權等違失,因此駁回檢方與趙男上訴。

本案發生於2022年2月8日,51歲泥水工趙男當天下午3點多,在桃園市觀音區大潭三路的工地喝酒,當天傍晚6點多,趙男酒後開車一路回到新北市鶯歌區大湖路,突然追撞石姓男子騎乘的機車,沒停車查看就加速駛離。

石男連人帶車騰空飛起、滑行至對向車道倒地,頭部重創造成顱骨骨折、顱內出血與左側股骨骨折,送醫延至同月12日仍傷重不治。石男本身是鐵工,事發當天準備買妻子最愛吃的臭豆腐回家,還計劃陪妻子環島旅行,石男兒子剛考上飛機維修科,母子倆對石男驟逝悲痛欲絕。

趙男於事發當晚8點多落網,酒測值仍達每公升0.19毫克。他坦承酒駕肇事後離開,辯稱不知道有撞到人,但他供稱自己車內蠻安靜的、當時也還沒醉茫茫,加上趙男座車引擎蓋撞出1個至少像籃球般大小的凹洞,一審認為車禍撞擊力道很大,趙男不可能不知道撞到人。

▲▼新北地院外觀。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趙男在一審與石男遺孀達成700萬元和解方案,不含已領取的強制險理賠200萬元,且趙男已付127萬元,並把名下1間房地權狀與過戶所需文件交給石男遺孀,石男遺孀同意原諒、希望給趙男緩刑繼續工作履行賠償,以免雙方家庭破碎。

由於本案爭點僅在於趙男可否情堪憫恕減刑,一審從選出國民法官參審到判決,前後僅花約27小時就完成,合議庭認為趙男確有積極彌補作為,將他所犯法定本刑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的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依情堪憫恕減刑規定輕判1年8月徒刑。

但一審認為趙男對於肇逃行為沒真誠悔悟,且犯罪手段極為惡劣,加上趙男有酒駕判刑前科卻再犯,依法定本刑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的肇逃罪,判趙男3年1月徒刑,2罪合併應執行4年5月徒刑,因刑度超過2年,無從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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