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大S告汪小菲搬名畫毀債權 S媽出庭作證嘆:女兒太委屈!

▲▼ S媽(黃春梅)北檢出庭。(圖/記者劉昌松攝)

▲S媽為大S控告汪小菲案件出庭作證,為女兒的遭遇感到委屈。(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藝人大S(徐熙媛)與前夫汪小菲離婚後,大S不滿汪小菲停止支付扶養費,還把4幅畫作搬走,害她無法查封執行剩餘的扶養費債權,控告汪小菲涉嫌毀損債權,案件一度處分不起訴,經大S再議成功,高檢署發回,台北地檢署重新展開調查後,2日傳喚大S的母親出庭,協助釐清雙方債務問題。

S媽黃春梅2日出庭作證40分鐘左右結束,記者詢問是否有調解成功、有新的進展嗎?S媽說:「沒有」,「最好平安」,記者再問最近心情,會替女兒覺得很委屈嗎?S媽回頭說:「當然哪!」

大S和汪小菲2011年結婚,2021年11月12日簽訂離婚協議,汪小菲到2038年3月為止,每3個月要支付300萬元的撫養費給大S,大S要在信義區房子則要保留獨立房間,供汪小菲來台探視子女時居住之用。

2022年3月,2人再簽了1份補充協議,汪小菲的獨立房間被取消,不能再踏進房子,也不能阻止其他人進去,汪小菲請司機幫忙把放在房子裡的4幅昂貴畫作,載到S Hotel,後來再轉移存放在私人倉庫中。

小S指控,汪小菲涉嫌隱匿畫作,損害她的撫養費債權,但檢察官首度調查後認定,汪小菲到2023年8月為止,已經支付大S約4511萬餘元,後來大S雖聲請法院強制執行獲准金額2217餘萬元,但汪小菲的S Hotel公司資本額3億元,相較之下,汪小菲財力充裕。

原承辦檢察官認為,客觀上無法確認汪小菲有處分或隱匿畫作的犯行,且汪小菲有請司機幫忙把私人物品寄回北京,畫作則沒有寄回,顯然主觀上也沒有犯意,是對個人財產所有權的正當行使,因此處分不起訴。大S對此不服,聲請再議經高檢署發回命北檢重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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