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買車不試車」搞偷吃!正宮見對話心碎 女同事認:三觀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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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外遇女同事,曖昧傳訊「買車不試車」遭妻子發現。(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CFP)

記者黃資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人妻指控丈夫外遇女同事,不僅經常傳訊互道思念、傳愛,丈夫還曖昧表示「買車不試車」、「我都直接看要那一台就直接買了」,憤而向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元。女同事雖辯稱不清楚對方已婚,但橋頭地院法官不採信辯詞,判賠30萬元為適當。

人妻主張,與丈夫阿雄(化名)在2005年結婚,去年2月26日她意外發現阿雄的臉書對話有訂購花束及訂房之紀錄,隔一個月後又發現阿雄與女同事小花(化名)的曖昧對話與對話紀錄,並互稱「老公」、「老婆」,祝彼此情人節快樂等對話內容,顯見有超出朋友的親密舉動,甚至有性交行為,使她心生悲憤、沮喪,故向小花提告求償100萬元。

小花辯稱,人妻雖看見有訂購花束及訂房之紀錄,惟該紀錄無法識別阿雄是要送給誰,應負舉證責任,且親密照片中也沒有任何牽手、搭肩、摟腰等親密舉動,退而言之,她也不知道阿雄是有家室的人,只知道對方已離婚。

不過,阿雄到庭證稱,早在2022年10月小花就知道她有妻子,開始認真交往後,他都會親自開車載小花上下班,晚上也都待在一起,還會去逛街、吃飯、開房間,直到2023年3月底才分手。

▲▼性愛,性交,外遇,偷情,偷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阿雄曾與小花多次出遊、開房間,還會傳訊告白安撫對方情緒。(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不僅如此,2人對話紀錄中,阿雄多次告白,在小花透露覺得感情淡了的時候,阿雄也都會耐心安撫,「不要亂想,真的很愛你」;阿雄還曾說過「買車不試車」、「我都直接看要那一台就直接買了」,小花回「試車怎知道合不合適」,阿雄則說「如果要試車就去租車回去試就好」,還傳送一則影片寫著「『交往前試車』就是想騙砲?男人真心話」,雙方愛意傳不完。

另外在人妻與小花的對質電話裡,小花被質問知道阿雄已婚,就負有法律責任時,竟回應「我知道我自已有法律責任呀」、「那時候我就是一個三觀不正的人,所以我就叫他(阿雄)不要再這樣了」、「我真的覺得很對不起妳,我也覺得很對不起妳兒子」,還強調自己曾叫阿雄回歸家庭很多次了,是他不聽。

法官認為,上開對話足認小花已承認在知悉阿雄已婚的狀態下,仍有親密對話、發生關係之行為,不採信小花辯詞,考量小花離職後在冷飲店打工,收入不穩定,判決小花須賠償正宮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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