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拋家陪小三「情人節吃啾啾」 正義姐助攻人妻打趴他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楊姓人妻懷疑賴姓丈夫外遇,沒想到丈夫直接離家搞失蹤,直到去年12月間突然收到一名陌生女子傳來的訊息,她才知道丈夫真的外遇了,還與小三在交友軟體群組發文曬恩愛,包含「謝謝老公特地從北部下來陪我過情人節,帶我吃好吃的啾啾喔」等等,憤而決定提告求償30萬元。

▲▼約炮,約砲,撿屍,風俗,情侶,喝酒,男女。(圖/CFP)

▲賴男拋下妻子離家,跑去陪小三過情人節。(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楊女在判決書中主張,和丈夫已經結婚超過10年,婚後因為丈夫的要求,她全職在家帶小孩,沒有出門工作,丈夫卻經常藉口自己酒店經紀的工作繁忙不回家,她因此起疑是否發生婚外情,沒想到丈夫突然無故離家,之後就再也沒回來了,幾乎完全斷絕聯繫,她找不到人,房子也沒辦法續租,只好返回娘家居住。

楊女接著說,2022年12月5日一名陌生女子透過臉書傳訊息給她,告知賴男在某交友軟體上與一名女子發生婚外情,並附上多張截圖為證;截圖中,賴男與小三共同創立一個家族群組,不時在裡面發文曬恩愛,例如「謝謝老公特地從北部下來陪我過情人節,帶我吃好吃的啾啾喔」、「想你的夜!我好想你,愛死你了」、「老公我最愛你了,我們要長長久久,永不分離」等等,兩人還相約出遊、唱歌,期間親密撫摸耳朵,並用女方的帳號開直播。

楊女認為,丈夫謊稱工作繁忙不回家,實際上都是在下班之後跑去陪小三,經比對發現,丈夫拋妻棄子離家隔天,就與小三一起出去玩,可見兩人關係確實不單純,憤而決定對丈夫提告求償30萬元。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賴男經過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等同認定楊女的主張為事實,最終裁定楊女提告求償有理,判賴男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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