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李全教提告反擊 林宜瑾親赴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立委林宜瑾17日下午前往台南地檢署,提告李全教誣告,林宜瑾首先表示,上午在立法院參與院會後,隨即搭車返回台南,第一站就到台南地檢署來提告李全教誣告。

▲反擊李全教,立委林宜瑾17日下午前往台南地檢署,提告李全教誣告。(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反擊李全教,立委林宜瑾17日下午前往台南地檢署,提告李全教誣告。(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針對林宜瑾提告,《Ettoday新聞雲》尚未取得李全教的回應。

立委林宜瑾日前召開記者會,拿出過往資料指出,李全教曾因「議長議員雙重賄選案」遭判當選無效,也因「雙重賄選案」被判刑和褫奪公權,對此,李全教出面澄清,8年來所有的案子中,4次重發調查、4次不起訴,當年「雙重賄選案」起訴理由雖然是賄選,但最終判決其實是預備思想犯,並未涉及雙重賄選,因此提告林宜瑾和總統參選人賴清德,而林宜瑾則於今天反控誣告。

林宜瑾指出,身為立委在立法院審查預算、提出法案,爭取地方建設是基本責任,李全教先前稱她特地北上開記者會,「根本是自曝其短」。林宜瑾直言,李全教居然不知道現在立法院正是預算會期,立委們都在積極替每一位納稅人把關政府施政,監督部會預算編列情形,「就算在選舉期間南北奔波行程相當忙碌,我還是沒有忘記我的本分,我在立法院的出席率依舊是百分百」。

林宜瑾表示,台南市民託付給她的任務是透過立委的專業,守護台灣國家安全、通過福國利民的法案,「請李全教搞清楚,不是每個人都跟他一樣無所事事、整天亂噴口水」。

▲反擊李全教,立委林宜瑾17日下午前往台南地檢署,提告李全教誣告。(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接著林宜瑾指出,2016年1月21日,台南地院判決李全教議員當選無效;同年4月22日,李全教因涉及台南市議長賄選案,遭台南地院判決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5年。林宜瑾表示,當時還是前總統馬英九執政,如果李全教要硬扯政治迫害,也是國民黨干預判決在迫害他。

林宜瑾提到,判李全教議員當選無效的判決書上,法官明明白白的寫到,時任李全教競選總幹事黃澄清等3人的投票行賄行為,是經過李全教同意,而且不違背李全教意願的,因此,李全教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9條第1項規定,已符合同法第1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當選無效的要件。

林宜瑾表示:「既然李全教要濫訴,含血噴人提告我和賴清德副總統,那我今天就成全他,正式提告他誣告」,要讓李全教因為自己賄選的黑歷史,再獲得1次法院認證。最後林宜瑾也向永康、新市、新化,所有唾棄賄選、反對黑金的市民宣示:「我林宜瑾不會向惡勢力低頭,我將奮戰到底,守護台南的榮耀,替國家守住立法院這一席堅定捍衛民主價值的立委席次」。

針對林宜瑾提出誣告罪,李全教競選辦公室回應如下:1、誣告指得是「扭曲捏造、無中生有的事實」虛偽假裝別人犯罪而提告,想要透過不存在的事實讓「被誣告的人」受到刑事上的處罰或懲戒;不是像一般人口中那樣,覺得對方亂講話或亂提告就一定可以用誣告反制他。

2、賴清德、林宜瑾多次公開指控「雙重賄選」,該行為都有新聞、影片,甚至個人臉書作為證據,並非捏造,所以光這一點的法律基本的知識就令人笑掉大牙,更何況還是現任副總統及專門立法的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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