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旅遊退費辦法出爐!若行程含「加薩地區」可全額退費

▲▼加薩地區遭以色列空襲後的情況。(圖/路透)

▲以色列爆發戰爭,已不適合旅遊。(圖/路透)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巴勒斯坦武裝組織哈瑪斯(Hamas)於當地7日凌晨向以色列發射多枚火箭,並有武裝份子進入以色列境內對平民發動隨機攻擊。受戰爭影響,以色列已不適合旅遊,交通部觀光署表示,旅客、業者均可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旅行社應將已代繳以外的的團費全數退費。

觀光署表示,目前有巨匠旅行社2團及永信旅行社1團共3團74人仍在當地。目前外交部已發布旅遊警示,國人應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黃色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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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署表示,今年10月8日以後出發至以色列旅遊地點行經「加薩地區」之旅行團,原則上請雙方(旅行業與旅客)協議延後,如旅客仍欲取消行程解除契約,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即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觀光署強調,旅行社應將已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之餘款退還旅客。

另弱勢前往以色列「加薩地區以外」之景點區域,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5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5條),即出發前,旅遊團所前往旅遊地區之一,有事實足認危害旅客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之虞者,得解除契約。

旅行社除得扣除已代繳之行政規費,及已付之必要費用外,並得向旅客收取不超過5%旅遊費用作為補償。

觀光署呼籲請出團至以色列之旅行業者及領隊隨時注意旅客情況與安全,調整行程避開加薩地區附近區域,以維護旅客旅遊安全。旅客與旅行社間如因此取消國外旅遊行程,衍生退費爭議,得檢具相關資料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申訴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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