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警察局傳出有科長把偵防車當成私家車使用。(圖/翻攝Google Maps)
記者郭世賢、趙蔡州/基隆報導
基隆市警察局二線四星保防科吳姓科長遭人踢爆,私下將偵防車當成私家車使用,違反規定將偵防車開回家,還用來載送妻子、小孩長達5年之久,油資均由全民埋單。對此,基隆警察局20日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發現吳員確實有相關違規行為,行政處罰及職務調整已報請警政署核定。
根據「警察機關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要點」規定,警局偵防車等相關公務車輛只限勤務使用,不得挪作私用,警員出勤後必須將偵防車開回局內停放,不能私自開回家。吳姓科長遭人向媒體踢爆,他因住家距離基隆市警局僅約700公尺,吳貪圖一時方便、不想走路上下班,竟把偵防車開回家私用。
爆料者指出,吳男不僅違規將偵防車開回家停放,還把車挪做私用,平時用來接送妻子、小孩,由於局內每輛偵防車都配有一張加油卡,油資由政府編列預算支付,吳男私用偵防車行為長達5年,等同油資全民埋單,長期下來「揩走的油資」難以計算。
▲基隆警察局督察長陳啓明表示,吳員確實有公車私用行為。(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針對指控,基隆警察局局長張樹德20日上午召集各幹部,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追查,發現吳員於15日駕駛偵防車離開本局,將偵防車停在市區內一處民宅前,直到18日才將該車駛返本局,另調閱偵防車的行車紀錄器影像,發現吳員確有載送配偶上班情事。
基隆警察局督察長陳啓明表示,吳員行為已違反「警察機關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要點」,公車私用事實明確,嚴重影響警譽,相關「行政處分」及「職務調整」已報請警政署核定,同時全案將依刑法詐欺罪嫌報請基隆地檢署指揮偵辦,持續清查吳員有無其他違法使用公務車輛等不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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