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搭公車走來走去換座位 司機抱怨6字挨罰3000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楊姓婦人2020年5月、2021年1月間搭乘公車時,因為在車上走來走去、換座位,被吳姓司機抱怨「歹年冬,搞肖郎」,後來又因為刷卡未出現「嗶」聲,被質疑逃票,氣得將司機一狀告上法院,求償1萬元。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歹年冬,搞肖郎」這句話確實損害到楊婦的名譽,日前判司機應賠償3000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公車,駕駛,司機,公車暴力。(圖/CFP)

▲吳姓司機制止楊婦在公車上隨意走動、換座位無果,出言抱怨卻遭告上法院。(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楊婦在判決書中主張,2020年5月26日下午1時許搭乘吳姓司機駕駛的公車,對方竟以「坐一個車出頭真多」、「歹年冬,搞肖郎」等話侮辱她;隔年1月16日晚間10時許又搭到同一名司機駕駛的公車,因為上車刷卡時機器未出現「嗶」聲,司機竟然質疑她逃票,還說出「妳就欠人家修理啊」等話,憤而決定提告求償1萬元。

對於上述指控,吳姓司機表示,當時自己是對著窗外罵,並非針對楊婦。不過,吳姓司機在接受警詢時曾提到,因為看到後照鏡有楊婦數次在車上走動,考量到車輛不論是停止中或行進間,乘客隨意走動可能會發生危險,於是好意提醒,結果楊婦越弄越大聲,態度也越來越凶,才會脫口出「坐一個車出頭真多」、「歹年冬,搞肖郎」等話。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吳姓司機說出「坐一個車出頭真多」、「歹年冬,搞肖郎」等話,顯然是針對楊婦更換座位的行為,但前者僅在表示楊婦行為多樣,沒有貶抑之意,後者則是指陳述對象精神或身心狀態與常人不同,為貶損人格及社會評價用語,所以楊婦主張受到辱罵「歹年冬,搞肖郎」損害名譽,應予採信。

至於逃票問題,法官表示,這是因為刷卡機未正常運作而產生的誤解,吳姓司機說出「妳就欠人家修理啊」,但並未具體指明手法,縱使說詞令人心生不悅,客觀上卻難以認定構成具體惡害通知,所以無法認定構成恐嚇行為。

法官指出,楊婦任意變換座位容易跌倒,屬於個人行為,吳姓司機基於善意提醒未獲得理解,於是出言抱怨,行為惡性不大,考量到雙方經濟收入等因素後,最終裁定司機應賠償3000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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