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租車位停路邊!公公逼「雨中佔位20分鐘」 她傻等3次崩潰

路邊停車格,路邊停車位,停車,停車場(圖/記者張一中攝)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一名女網友無奈表示,因長期月租的車位漲價,公公竟直接退租,並三番兩次要求她幫佔位,甚至讓她在雨中或大太陽下苦等,忍無可忍的她後來拒絕幫忙,也強調這是違規行為,沒想到因此惹惱公公,對方還氣得冷戰好幾天。

女網友在Dcard提到,公公平時極度節儉,前幾個月,租的車位漲價幾百塊錢,竟直接退租,然後在住家附近找不用錢的位子停車,「有幾次他需要開車出門,就要求我幫他佔車位,先不說有多尷尬,不管是大太陽還是下大雨,還是我在休息,幫了3次之後開始厭煩跟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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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接著說,前陣子一直下大雨,於是她果斷打槍公公,強調不想淋雨,況且此舉已經違規了,「公公說不會啦,妳撐傘就好,我20分鐘就回來,不然回來又沒位子,但我還是拒絕了,結果他竟然跑去找我老公,命令他關店休息幫他佔車位,老公說沒辦法,他因此跟我們冷戰好幾天,還跟婆婆說我們不孝。」

她無奈表示,「婆婆說一家人要互相幫忙,我心想那公公為什麼不找心愛的老婆佔位呢?而是找要上班的我和先生幫忙,先生叫我以後不要再幫,幫了一次就會有第二次,變成現在的理所當然。」

對此,網友們紛紛回應,「以後交給婆婆呀」、「才冷戰幾天喔,拜託以後都不要跟我講話好嗎?」「我會報警,讓警察來勸導,一次他就知道了,看到這種人肉佔車位的就很不爽」、「佔車位沒意義吧,如果有人來要停你能怎麼樣,不是還是要離開嗎」、「最近天氣不是大雨就是大太陽欸,有沒有這麼自私」。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行人只要在交通頻繁的地方阻礙交通,就可以處300元的罰款,如果在道路上堆放物品妨礙交通,可以依第82條的規定處1200元到2400元的罰款。若遇到人肉佔位且溝通未果的情況,可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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