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狠!7歲女童餓到僅剩13.5公斤 狠繼父凌虐還掐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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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繼父多方凌虐,7歲女童僅13.5公斤重。(示意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高雄林姓男子與黃姓女子結婚後,成為黃女7歲女童的繼父。但他竟狠心不照顧女童,讓她經常挨餓,也經常毆打,甚至還對女童掐頸。女童7歲時被社會局發現緊急安置,當時體重僅13.5公斤,相當於2歲女嬰體重。最高法院審理後,依照「妨害幼童發育罪」將林男判刑4年2月定讞。

判決指出,女童的母親黃姓女子未婚生女,孩子出生後就由外公照顧。不過黃女2018年10月間與林男同居,隔月就登記結婚,林男成為女童的繼父。當時女童年僅5歲,但林男多方虐待,經常毆打女童,也不給女童飯吃。女童長期挨餓,身上也經常出現傷痕。

女童的外公經常探視女童,發現2018年底還白白胖胖的外孫女,竟然在2019年5月再見面時,已經瘦得像「骷髏頭」。學校也發現有異,通報社會局,社會局緊急介入安置時,7歲女童體重竟然只有13.5公斤,相當於3歲嬰孩的體重。還因為營養不良、體重過輕,有貧血、低血鈣狀況,生長發育遲緩。女童也因為長期飢餓難耐,以致在外偷竊、乞食或在垃圾桶翻找剩食。

女童不僅全身是傷,頸部還有掐痕,一問之下,才知道林男某次氣憤,竟雙手掐住女童頸部,讓女童懸空,女童供稱「我脖子的傷是爸爸抓的,他掐住我脖子,我沒辦法講話,他放我下來時我幾乎都沒氣了。」檢警單位逮捕林男,檢方認為林男的行為太過分,依照「家暴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林男否認犯罪,辯稱自己經濟狀況太差,所以沒錢讓女童吃飯。不過法院調查時,女童供稱「從我跟爸爸(按指被告)一起住開始,吃飯不能吃飽,只吃一口就會收掉我的飯,叫我停手不可以摸湯匙跟飯,我不知道原因,我伸手拿食物,他們就打我,有時用棍子,有時用手打,他們會把食物收到最高的位置讓我拿不到,我很餓,半夜不睡覺偷吃餅乾,連冰的飯冰的菜都偷著吃,我肚子很餓走路會搖晃會想睡覺。」法院因此認定林男刻意讓女童挨餓,確實有罪。一二審均將林男判刑4年2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5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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