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擬簡化公務員汰除機制 「長期表現欠佳」將更迅速被處理

▲▼香港。(圖/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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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政府計劃簡化針對長期表現欠佳公務員的汰除機制。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過去整個終止聘用的過程長達一年甚至兩年,新的規劃可將流程減至數個月的時間。

楊何蓓茵在《香港電台》的節目上提到,現階段處理工作表現長期不達標的公務員,會先作出勸諭、培訓甚至調職等處置,如果仍未能達標,會設觀察期,還是沒達到水準才終止聘用,期間相關人員有四次的申述機會,並由部門設獨立委員會向部門首長提供意見。

楊何蓓茵說,考慮到相關人員每年的報告,都有機會向上司表達意見並紀綠在案,所以將申述機會減至兩次,包括部門將個案轉介公務員事務局前,以及公務員事務局將最後決定提交當局前,都可作申述。

▲▼香港。(圖/路透社)

楊何蓓茵還說,由於部門成立獨立委員會往往有困難,成員也是部門人員,意義不大,所以刪減。

楊何蓓茵指出,過往有部門猶疑不決,將觀察期延長多次,有時會延長一至兩年,已經失去意義,未來大部分情況都不會延長觀察期。

對於此舉有沒有可能打擊到公務員的士氣,甚至影響到年輕人加入公務員行列的意願,楊何蓓茵認為,如果讓持續表現欠佳的公務員留下,工作上會影響其他人,反而打擊士氣,「若能迅速處理事件,將能提升士氣,並加大有心有能力年青人的吸引力,讓他們知道會有發揮空間,不會被表現有問題的同事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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