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闖紅燈!轎車路口急剎害後方重機追撞2傷 警方回應了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到底誰的錯?高雄一位翁姓男子(44歲)昨(8)日開車行經岡山路、維新路口時,一名路人突然闖紅燈穿越馬路,翁男嚇得在路口緊急剎停,「禮讓」行人通過,不料後方一台黃牌重機反應不及,直接撞上剎停的轎車,車上兩人直接摔在斑馬線上,所幸兩人送醫救治後沒有大礙。警方表示,案發後已調閱監視器,清查這名違規闖紅燈的行人身分,以進一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

▲▼行人違規             。(圖/記者陳宏瑞攝)

▲高雄汽車駕駛在路口煞停禮讓闖紅燈的行人,卻被後方的機車追撞。(圖/翻攝自臉書社團我是岡山人(北高雄))

▲▼行人違規             。(圖/記者陳宏瑞攝)

▲轎車在路口煞停遭後方黃牌重機追撞。(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岡山分局壽天所是8日晚間7時許獲報,在岡山區岡山路267號前,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員警到場後發現,車禍發生時翁姓男子(44歲)開著黑色轎車沿岡山路北往南行駛時,在岡山路、維新路口綠燈準備通過時,一名行人竟闖紅燈走斑馬線想穿越馬路,翁男見狀趕緊剎車,不料後方騎乘黃牌重機的呂姓男子(25歲)、李姓女子(21歲)反應不及追撞轎車,兩人受傷噴飛倒地,所幸送醫後並無大礙。

▲▼行人違規             。(圖/記者陳宏瑞攝)

▲轎車在路口煞停遭後方黃牌重機追撞。(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警方表示,該名行人紅燈穿越斑馬線,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1款,可處500元罰鍰,因行人並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所以不構成刑法肇事逃逸罪嫌,但在案件發生後分局已積極調閱監視器與查訪該行人身份,一併送往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事主因。

警方表示,行人的「帝王條款」生效的前提是行人正常穿越斑馬線,未有闖紅燈、無故停留、玩耍等舉止,如仍不幸被撞到,駕駛人須負全責;反之,行人未按規定而出車禍,則須負擔部分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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