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工花3千元約鄰居少女出門!爽一次代價超大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高雄一名男子以3千元作為代價,約了住在隔壁的少女出門。(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傅姓男子以3千元一次的代價,帶著住在隔壁的少女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事後被少女的父親一狀告上法院。案件經過調解後,傅男賠給少女的父親30萬元,最後被依照妨害性自主罪判刑3個月、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一年奈要參加2場法治教育。

根據判決書內容,傅男居住在高雄多年、平時擔任鐵工的工作,日前為了約住在隔壁的少女出門,於是找來了少女的學姐幫忙牽線,最後雙方敲定了3千元的代價,到旅館進行性交易。

雙方達成共識以後,傅男立即載著少女前往某間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以後給了3千元,甚至還額外給學姐1千元作為報酬,後來經過教師通報,全案才曝光。

少女的父親得知消息,氣得將傅男告上法院,雙方調解的過程中達成條件,由傅男支付給少女父親30萬元、取得了諒解。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傅男沒能克制自身情慾,以金錢作為對價關係,與少女發生性交行為,影響少女身心發展、對兩性關係的價值觀,不過因為最終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手段還算平和,也已賠償30萬元,因此依照妨害性自主罪,判傅男3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一年內要參加2場法治教育。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