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戴偷來的安全帽趴趴走 雲林2賊1收押1限制住居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虎尾警分局日前接獲2起民眾報案,指稱放置於機車上之高價安全帽遭竊,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報請雲林地檢署由檢察官施家榮指揮偵辦,警方閱監視器追查後確認凌嫌及謝嫌涉嫌重大,持拘票及搜索票將2嫌拘提到案,找到時兩人頭上各戴著竊來的安全帽閒晃,行為大膽,全案訊後依竊盜、毒品罪移偵辦。

▲囂張賊竊安全帽,遭逮贓物戴頭頂罪證確鑿。(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囂張賊竊安全帽,遭逮贓物戴頭頂罪證確鑿。(圖/記者蔡佩旻翻攝,下同)

▲囂張賊竊安全帽,遭逮贓物戴頭頂罪證確鑿。(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警方在搜索時在凌嫌家中查扣作案工具。(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虎尾警分局說明,受理2名受害人報案後立刻調閱監視器追查,經過濾、分析相關資料發現2案犯嘴手法雷同,竊嫌恐有重複犯罪之虞,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警方指出調閱監視器時,發現凌嫌(50歲)及謝嫌(36歲)於深夜在街上步行,為掩人耳目,隨機竊取民眾放置在機車上之全罩式安全帽作為掩護,四處尋找偷竊目標。

▲囂張賊竊安全帽,遭逮贓物戴頭頂罪證確鑿。(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囂張賊竊安全帽,遭逮贓物戴頭頂罪證確鑿。(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警方執行拘提、搜索時在凌嫌家中查扣撬鎖器3支、T字把手1支、剪刀2把、尖錐1支、萬能鑰匙1把、L型六角板手2支、一字螺絲起子1支、板手3支、砂輪機1支、安全帽1頂等做案工具及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等贓證物。凌、謝2嫌因有反覆實施竊盜罪之虞,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凌嫌經雲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獲准,謝嫌經檢察官諭知限制住居。

虎尾警分局表示,本分局為保障民眾之生命及財產安全,加強肅竊,彰顯打擊犯罪、維護治安之決心,並呼籲民眾平時應提高警覺,夜晚停車最好選在光源明亮顯眼處,避免停在陰暗巷道處、貴重物品不離身,住宅加裝防竊設備,對竊賊具有嚇阻作用,降低其犯罪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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