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買春叫Foodpanda露餡! 青樓女挨告喊「我是雞」被判無罪

▲▼摩鐵,旅館,賓館,性行為,偷情,休息,情侶(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黃女挨告侵害配偶權,當庭承認自己是性工作者,法官判其無罪。(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翁姓女子2021年間發現丈夫阿力(化名)常常深夜未歸,追查後發現阿力在摩鐵約黃女進行性交易,不久後甚至直接前往黃女家,黃女當庭辯解她是性工作者,法官則認為,對價性交易未侵犯配偶權,判黃女免賠。

判決書內容指出,阿力2021年6月4日徹夜未歸,讓翁女開始起疑心,同月16日發現阿力在摩鐵叫Foodpanda外送,直到17日清晨開車載黃女離開,又在同年7月10日晚間前往黃女住處。

翁女指控,黃女在短期內與其丈夫密集見面,深夜共處、共宿,關係密切的程度超越正常男女交往關係,破壞她和丈夫原本安定的生活,因此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90萬元。

黃女則辯稱,她是性工作者,在摩鐵赴約時才知道阿力已婚,阿力後續到她家是替她修電燈,澄清2人間只有對價的交易,並沒有交往關係。

阿力則說,他2011年5月間於新竹買東西時在路邊偶遇黃女,2人才認識,並稱黃女是居家清潔工作者,否認有進行性交易。另名與黃女認識、同為性工作者的劉女出庭證稱,自己曾和翁女老公交易過。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黃女及劉女為了證明沒有和阿力交往,情非得已之下才透露自己是性工作者,正常來說不會說這種謊,因此採信,而阿力僅是進行金錢對價性交易,2人沒有交往事實,並未侵害翁女配偶權,因此判黃女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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