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酒後挨罵!酒瓶碎片割喉同居23年男友 惡女殺人未遂罪起訴

▲▼             。(圖/資料照)

▲林女持酒瓶碎片割傷同居男友頸部,檢方偵結依殺人未遂將她起訴。(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林姓女子去年10月間與同居23年的周姓男友酒後起爭執,當晚趁男友入睡時,涉嫌持酒瓶碎片朝周男頸部用力割劃,周男當場血流如注,林女見狀慌忙叫救護車,經搶救周男撿回一命。林女否認傷人,辯稱「只是撿拾碎玻璃」,檢方根據其他相關人證詞,認定林女以利器割傷男友頸部,明顯有殺人犯意,偵結依殺人未遂將她起訴。

起訴書指出,林女與周男自1999年開始同居,去年2人10月2日發生爭吵,林女遭男友責罵,當晚她怒氣未消,見男友熟睡,竟持酒瓶碎片割向周男頸部,周男痛得驚醒、血流不止,林女也嚇得立刻撥打119報案。醫院檢查,周男頸部有10公分撕裂傷,事後周男對林女提起傷害罪告訴。

檢方偵查時,林女否認犯行,辯稱她當時遭到周男責罵,發現地上有酒瓶破掉欲將其拾起,但怕手被玻璃碎片割到,就去廚房拿掃帚,出來的時候就看到男友已經受傷,男友卻指控她「要殺我」。

周男指證歷歷,而其女兒也說案發後接到父親電話,電話中向她稱「我快死了」、「她(指林女)要殺我」等語;此外,處理此案的員警說,第一時間周男便指控林女傷人,林女未否認。

檢方認為,割頸可能造成頸部動脈受創、氣管割破,導致大量失血或窒息而亡,雖周男僅對林女提告傷害,但林女行凶時顯然有殺人之意,就算事後替周男叫救護車,也不能改變犯案時的犯意,改依殺人未遂罪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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