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靶有種朝我開槍!」19歲二等兵兩度嗆班長 事後道歉獲減刑

▲▼漢光演習,陸軍特戰指揮部,國軍官兵,反空機降作戰演練,當兵,阿兵哥,役男,志願役,服兵役,募兵制,徵兵制,教召,特戰官兵。(圖/記者李毓康攝)

▲19歲男子服役時因態度問題2度遭長官糾正,竟不滿回嗆「有種向我開槍」。(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黃資真/嘉義報導

嘉義一名19歲葉姓男子在軍中服役,擔任「打飯班」時接連被下士與上士糾正態度,竟不滿回嗆「要到外面試試看?」「下午打靶有種拿槍向我開槍」,因此遭檢方起訴。近日嘉義地院依對於長官施恐嚇共2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

判決指出,葉男過去有傷害、妨害自由、妨害性自主前科,現因另案入獄服刑中。2020年5月5日葉男入伍服役,為陸軍步兵第257旅步1營兵器連訓員二等兵,7月6日下午6時許,葉男在餐廳執行打飯班勤務時,因收拾餐廳時態度怠惰,經吳姓下士糾舉,葉男不滿開嗆「你現在在跟我下眉角,還是要到外面試試看?」

隔天上午6時許,葉男在執行打飯班勤務時,又因態度怠惰,遭另名上士告誡,葉男竟稱「你眼神是要幹死我是不是?下午打靶有種拿起槍向我開槍」,並用手對著頭部比出手槍形狀,遭憲兵隊移送嘉義地檢署偵查起訴。

審理時葉男坦承犯行,但自己在服役時有吃控制腦神經及精神鎮定藥物,望能依法減刑。經精神鑑定後,醫院表示葉男的確患有憂鬱症,雖人格特質較為衝動及負面,然智能正常,思考上亦無顯著脫離現實或邏輯異常之情形,也無證據顯示案發當下,葉男因該病導致無法辨識行為違法之能力降低。

法院考量葉男事後對於恐嚇行為感到十分愧疚且自我反省,亦表示後悔並全然接受部隊所開之行政懲處,還2度向長官致歉,長官也願意原諒,因此依法減輕刑度,依陸海空軍刑法之對於長官施恐嚇共2罪,各判6月,合併執行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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