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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環保局籲汽機車使用人停車熄火 不怠速最高可罰6萬元

▲汽機車怠速超過3分鐘,違者最高可處6萬元 。(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汽機車怠速超過3分鐘,違者最高可處6萬元。(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台東縣環保局呼籲汽機車輛使用人停車怠速超過3分鐘,請熄火關閉引擎,避免因怠速排放空氣污染物直接影響民眾健康,違者經稽查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最高可處6萬元罰鍰。

台東縣政府表示,縣境內空氣污染來源,其中主要為車輛排放來自引擎燃燒產生的廢氣,其成分以氮氧化物及PM2.5為主,長期吸入對人體健康有直接傷害,可能會引起過敏、氣喘、肺氣腫、肺癌及心血管疾病,恐提高呼吸道疾病及死亡風險,呼籲民眾養成停車熄火的好習慣。

環保局指出,車輛怠速違規情況屬時間短暫、隨機地點發生,將不定期派稽查人員著重於容易發生車輛怠速的地點加強巡查,如轉運、接駁的場所及風景區停車場等汽機車出入頻繁場所,並採取紅外線熱像儀怠速稽查,若在3分鐘觀察時間中駕駛者沒有熄火,則將祭出罰單。

此外,環保署也訂出因應不同狀況的排除條例,為了不讓怠速熄火與擾民劃上等號,有停車怠速必要者的特種車輛列為排除對象,針對有怠速情形的車輛,稽查人員均會先勸導並開立勸導單,請民眾配合停車熄火。

環保局呼籲,所有汽機車主均應減少車輛排氣污染,避免因怠速超過3分鐘,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法令,處以新台幣1千5百元至6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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