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亂!和大嫂親密出遊被告 弟喊冤:她結婚那月我們還在同居

▲▼吵架。(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基隆一對親兄弟為了女人告上法院,哥哥控訴弟弟拐走老婆,弟弟則說大嫂婚前和他交往同居2年,2人並沒有明確分手。(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基隆報導

基隆一對親兄弟因為都愛同一個女人小君(化名)而鬧上法庭,哥哥指控,小君是他老婆,弟弟卻趁他南下工作時,誘拐小君離家出走,弟弟則表示,他和小君交往同居2年,有天小君突然搬走,失聯20餘天後發現她竟已與哥哥登記結婚,之後他只是陪她出遊散心,2人並未發生關係。不過經法官檢閱弟弟和小君的出遊親密照,認為2人已逾越男女交往分際,一、二審皆判弟弟要賠2萬元,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哥哥提告控訴,他和小君在去年8月11日登記結婚,婚後感情很好,同月25日他就前往南部工作,弟弟卻趁虛而入,在小君情緒不穩、極度缺乏關心之時和她聯絡,約她出遊、上床,並遊說小君離家出走,造成他的痛苦,向弟弟求償精神慰撫金20萬元。

弟弟表示,他和小君本來是男女朋友,且在老家同居2年,去年8月5日小君突然不告而別,搬離住所後音訊全無,到26日才以電話聯絡,隔日見面時小君跟他說她已經和哥哥登記結婚。因為小君有憂鬱症,他怕她想不開才單純陪她散心,也是她自行返回以前的同居處居住,他並沒有遊說,而且2人也沒有明確分手,哥哥舉證許多他和小君出遊的照片,都是他們過去交往的舊照。

經基隆地院審理,認為弟弟在8月27日得知小君已婚,29日就和小君拍吻臉頰的親密照,同日也有摟肩、頭部緊貼的合照,顯然逾越社會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分際,一、二審皆判弟弟應賠償哥哥2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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