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務部行政執行處高雄分署強力執行酒駕罰款。(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酒駕新制今年3月上路後,高市警局開單量大增,但不少駕駛人耍賴不繳罰款,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針對酒駕罰鍰未繳的案件強力執行,今年1月到7月12日,已收到罰款3177萬7830元,此外還查封242件不動產,這些義務人若再不繳罰鍰,將進行拍賣,預估可再收到1109萬左右。
高雄分署指出,今年3月酒駕新制上路後,高雄市警察局加強取締酒駕,因此今年4到6月酒測未超標而開單告發共1100件,比去年同期668件,增近6成多,希望藉由加強取締以嚇阻酒駕。為貫徹政府反酒駕政策,執行署高雄分署配合警方的強力執法加強追繳。

▲法務部行政執行處高雄分署強力執行酒駕罰款。(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一名古姓義務人因於5年間3次以上酒駕,且無照駕駛營業貨櫃車遭裁罰30萬元,案經移送高雄分署強制執行。高雄分署於收案後立即查封古姓義務人名下車輛,同時扣押銀行存款及其對某貨運公司出資額,古姓義務人收受執行命令後多次委託公司會計洽詢繳款事宜,經執行人員告以要旨並勸說後,隨即於數日後攜帶30萬元現金至分署將積欠罰鍰全額繳清。
另一名李姓義務人則是在駕照已被吊銷情形下,仍騎機車並拒絕酒測遭裁罰18萬9千元,移送至高雄分署強制執行。因高雄分署扣押其銀行存款及保險給付仍不足受償,執行人員再查封其名下土地,並現場訪查勸繳,數日後李姓義務人家屬即至分署將罰鍰全數繳清。
還有一名劉姓義務人因拒絕酒測遭裁罰18萬元,並吊銷駕照,移送高雄分署強制執行,高雄分署隨即扣押其銀行存款,劉姓義務人收受扣押命令後立即致電分署,請求暫勿核發扣薪命令,以免影響其工作,執行人員審查劉姓義務人名下財產後,發現其名下除有不動產外,尚有數台車輛,遂與劉姓義務人協調處理方式,劉姓義務人請求執行人員給予時間自行出售名下車輛,其另會向銀行洽詢不動產增貸可能性,以便繳清積欠罰鍰,後來劉姓義務人出售車輛後攜帶現金繳清18萬元。
高雄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交通罰鍰應在期限內繳納,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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