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遭家暴「13天後離奇亡」!同居男二度被傳喚 檢視訊偵訊

▲▼橋頭地檢署外觀。(圖/記者陳宏瑞攝)

▲橋頭地檢署檢方10日上午視訊偵訊陳男。(圖/記者陳宏瑞攝)

記者林悅、莊智勝/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33歲的女子5月28日遭到陳姓前男友(43歲)家暴痛毆,帶著滿身傷躲往高雄,原本以為自己沒事,沒想到13天後卻離奇死亡。台南警方指出,9日晚間接獲傷害通報後,即已傳喚陳姓男子到案進行偵訊筆錄,惟陳男離去後才接獲女子死亡消息,因此10日上午二次傳喚陳男,並由橋頭地檢署檢察官視訊偵訊。

據了解,高雄左營分局8日晚間9時55分許接獲報案,女子胞妹聲稱,姊姊日前遭到前男友家暴,身上有許多傷痕,8日晚間突然出現不適,緊急送往榮總急診。由於胞妹並不清楚女子情況,且女子女兒年紀又太小,警方只好等女子清醒再行釐清。

9日晚間8時許女子胞妹正式前往派出所報案,並表示姐姐凌晨有短暫清醒,告知其於5月28日在台南市中西區家中遭到前男友陳男徒手毆打,高雄警方受理後也立即通報台南市警局及家暴中心。

而女子9日深夜情況急轉直下,於10時03分因多重器官衰竭而宣告死亡。高雄警方於11時25分接獲榮總通報,立即請家屬前往派出所進行筆錄,受理後以傷害致死罪通報台南市警察局,全案交由台南警方偵辦處理。

台南市警五分局偵查隊長王宥薦指出,本案據家屬表示是發生於5月28日,女子在台南市北區公園路同居處,遭43歲陳姓同居人毆打,案發時未報案,台南市警五分局於6月9日深夜10時5分接獲高雄市警局傷害案通報,警方即於深夜10時30分傳喚涉案人陳男到案說明,並完成偵訊筆錄,當時女子尚未死亡,直到陳男完成筆錄離去,事後才接獲女子死訊。10日上午警方已傳喚陳男到案第二次偵訊,並由橋頭地檢署檢察官視訊偵訊,目前全案由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五分局將待檢察官完成相驗後,依檢察官指示作後續偵辦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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