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預售屋轉售」建商樂割韭菜? 邱顯智曝關鍵:只衝擊散戶投資客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等提名小組成員出席時代力量「2022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首場提名記者會。(圖/記者李毓康攝)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行政院7日通過「禁止預售屋轉售」等打炒房修法草案,後續將送立院三讀,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批評,該修法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因為禁止預售屋轉售對建商跟代銷來說「不痛不癢」,只會衝擊散戶和投資客,買家只能選擇解約,建商反而可以賺到違約金,再繼續賣出獲利。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建立檢舉獎金制度,並規定未來炒房最高可處新台幣5000萬元罰鍰,限期未改善者,可連續處罰;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不過,邱顯智批評,該修法是「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的民進黨式打炒房」,敲鑼打鼓大於動刀弄斧,對於建商代銷,這次修法根本不痛不癢,原因很簡單,禁止預售屋轉售,買家只能「解約」,而建商從買家這裡賺到違約金,又轉頭繼續賣出獲利,等於兩頭賺,最後受衝擊的,其實只有散戶投資客,只能在賠償違約金,或被處50至300萬元之間選一個,意思就是,罰不到炒作俑者的建商跟代銷,只對下游投資客跟散戶有嚇阻效果。

邱顯智表示,其他幾個修正,也都是雷聲大雨點小:炒房重罰?看得到吃不到!究竟怎樣的行為算炒房?實際上難以認定,就算放話處罰100萬到5000萬也沒用,舉例來說,常有建商透過媒體放話「建案超級熱銷、好多人追高價」這樣算嗎?更何況,內政部連稽查建案不定型契約都人力不足、只能抽查,還有餘力管到個別的炒房行為?

邱顯智直言,說穿了,該修法草案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這也是近兩年民進黨式居住正義的慣用伎倆,好像做了很多事,到頭來根本一場空,內政部真的想要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獎金能給多少?乾脆發出50%檢舉獎金,讓投資客自相殘殺,相互檢舉,看看會不會有一點效果。

邱顯智稱,最後依照往例呼籲藍綠立委,雖然行政院拖了4、5個月的版本還是不盡理想,但這已經是「刪掉炒房入刑法」的和諧版,就算預期效果不彰,還是聊勝於無修一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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