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母「德東飆車王」自稱網購負責人 掛5168車牌一路蛇行:我沒超速

圖文/鏡週刊

台北市39歲的簡姓男子,昨(18日)晚7點多,高速駕車行經士林區士東路與跟芝玉路二段口,撞飛正在過馬路的2名女高中生及66歲阿嬤,因撞擊力道太過猛烈,造成阿嬤當場沒有失命跡象,2名女學生腿被撞斷。被逮後,簡稱「自己只是要回家,不知道會撞到人」。今天(19日)中午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將他移送偵辦。

「德東飆車王」天母街頭開快車 撞1死2傷辯「我只是要回家」

「德東飆車王」天母街頭開快車 撞1死2傷辯「我只是要回家」

受到關注的是,天母地區居民跟警方指控,簡男場常在天母地區高速飆車,完全不理會經過的行人與車輛,常造成險象環生,是飆車慣犯,他們叫他「德東飆車王」。

死者阿嬤及受傷女學生的親友,也在天母社群網站述說痛失家人和擔憂妹妹傷勢的哀痛,引起網友群起憤怒斥「謀害殺人」、「一定要重懲」及「不能放過他」。

「德東飆車王」天母街頭開快車 撞1死2傷辯「我只是要回家」

▲簡男高速駕車還在路上蛇行。(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簡昨晚駕駛掛有「5168」車牌的黑色轎車高速行駛天母士東、芝玉路口,從簡的行車記錄器可以看到,簡高速飆速在天母街頭,任意變換車道,急速而過的引擎聲轟隆響,並不是像簡說的車速不快。不過,他的酒精檢測值為0。

簡單街頭飆車肇事,落網後辯稱車速不快、自己只是要回家。(翻攝畫面)

警方指出,肇事男子簡祥宇自稱是一家網路購物公司負責人,並表示,昨晚駕車返家途中,當時車速不快,是為了要閃避其他車輛,又突然發現有行人經過,等他發現要煞車時,已經來不及了。士林分局中午依過失致死罪將簡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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