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後備指揮部爆貪汙案 士官、秘書各3萬元交保

▲台南檢廉偵辦後備指揮部士官貪污案,查出李姓士官、簡姓秘書涉嫌不實核銷餐費1萬元多,涉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檢察官均諭知交保3萬元,其餘被告及證人均請回。(圖/示意圖,翻攝Google Maps)

▲台南檢廉偵辦後備指揮部士官貪污案,查出李姓士官、簡姓秘書涉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圖/示意圖,翻攝Google Maps)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檢廉偵辦後備指揮部士官貪污案,指揮廉政署南調組廉政官持搜索票執行搜索5處,並傳喚被告4人、證人9人到庭,查出李姓士官、簡姓秘書涉嫌不實核銷餐費1萬元多,涉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然無聲請羈押之必要,檢察官均諭知交保3萬元,其餘被告及證人均請回。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指出,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蔡佰達,偵辦後備指揮部李姓士官涉嫌核銷餐費不實,於3月4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調組廉政官持搜索票執行搜索5處,並傳喚被告4人,證人9人到庭。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李姓士官與輔導中心簡姓秘書,涉嫌共同不實核銷餐費新台幣一萬多元,涉有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然無聲請羈押之必要,均諭知交保3萬元,其餘被告及證人均請回。相關涉案情節將由檢察官將持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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