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高機爆胎停路中…20歲騎士撞上喪命 父求償480萬卻僅獲賠4萬

▲▼工程師被要求學開堆高機。(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葉姓男子2019年晚間假使堆高機行駛在路上,卻因為車輪爆胎卡在路上,造成後方行經的20歲陳姓騎士閃避不及,撞上慘死。(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彰化報導

葉姓男子前年晚間,駕駛堆高機行經彰化大肚橋南下慢車道時,因堆高機後車輪爆胎而無法動彈,但葉男卻沒有在堆高機後方設立任何車輛故障警示,造成年僅20歲的陳姓騎士閃避不及直接撞上,緊急送醫後,仍不幸傷重不治。陳姓騎士的父親事後怒向葉男與其所屬公司怒求償480萬餘元,不過彰化地院審理後,僅判葉男與其所屬公司需賠償陳父4萬餘元。

判決書指出,葉姓男子2019年2月晚間駕駛堆高機行駛在彰化大肚橋南下慢車道時,遇上堆高機後車輪爆胎,迫使整輛車停在道路中間無法動彈,但葉男在車輛故障後,卻沒有在堆高機後方設立任何車輛故障告示,或將車輛移往路肩,造成騎車經過的20歲陳姓騎士,閃避不及直接撞上,因而全身受有多處創傷,緊急送醫後仍因傷勢過重不幸死亡。事後,葉姓堆高機駕駛還被查出,其開堆高機上路時根本未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臨時通行證。

案發後,刑事部分,葉男經最高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而陳姓騎士的父親也對葉男與其所屬堆高機公司,怒求償含精神補償金共480萬餘元。陳父向法官哭訴,兒子出車禍時年僅20歲,正值青春大好年華,他和妻子離婚後,一人獨自拉拔兒子長大,孰知兒子才剛成年後沒多久,就因為葉男一時疏忽,害兒子不慎撞上堆高機而死,讓他精神受創嚴重,怒向葉男與其所屬堆高機公司,求償3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庭審時,葉男仍向法官主張自己無罪,是陳姓騎士自己撞上來的,何況他只有國小畢業,所有財產僅有一台腳踏車,沒有錢可以賠償。

彰化地院審理後發現,陳父向葉男等求償480萬餘元,但陳父名下卻有一間獨資經營公司,難認陳父有任合無法維持生活,或無謀生能力有受撫養之必要,加上其也無法提出任何有效證據,證實其確實無謀生能力需接受撫養;且根據交通事故建議書之鑑定結果指出,整起事故主因,陳姓騎士所佔過失比例至少達70%,而陳父事後也向犯罪被害者保護協會請領100萬餘元,認為陳父所請求之賠償金額過高,判葉男與其所屬堆高機公司,需賠償陳父4萬餘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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