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作廢退費「2個半月撈8萬」 手搖店女店員下場曝

▲▼收銀機,收銀,店員。(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Unsplash)

▲林姓女子在擔任手搖店店員期間,竟擅自將顧客的發票作廢,短短2.5個月藉此侵吞款項8萬餘元。(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Unsplash)

記者林冠吟/台東報導

台東某知名連鎖飲料店爆出店員疑似侵占款項!林姓女店員2018年擔任台東某知名連鎖店店員,負責調配飲料與結帳收銀,但林女卻利用職務之便,擅自將客人前來消費未領取的電子發票作廢,以此用來退費,短短2.5個月內得手8萬餘元。台東地院審理後,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林女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2000元,同時將其不法所得沒收。

判決書指出,林姓女子自2018年5月起擔任台東關山某知名連鎖飲料店店員,主要負責條配飲料與結帳收銀等業務。但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月中間,劉姓店長卻發現,短短3個月內店內竟陸續有396筆退費款項,而心生疑竇,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竟發現林女在當班時,利用客人未拿取之電子發票,擅自將發票作廢後,再從收銀機裡拿走對應金額,短短2.5個月內得手8萬餘元,氣得店長報警處理。

事後,林女坦承一切犯行,並在審判外與店長達成協商,表示願意受科刑範圍為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2000元,同時賠償劉姓店長4萬元後,也同意法院將剩餘的犯罪所得沒收。台東地院審理後,也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林女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2000元,同時將其剩餘不法所得4萬餘元全數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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