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酬喝烈酒「隔12小時開車上路」 酒測值仍高達0.7慘了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局從12月24日起至111年1月2日止,連續10天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勤務,於聯外道路、橋樑等易發生酒駕路段時段,加強路檢攔查,台北市保大警員28日上午在松山區濱江街執行酒駕勤務查獲一男駕駛酒測值高達0.7MG/L,但該男當天並未喝酒,係前晚應酬喝酒返家休息後隔天開車上班,該駕駛雖無喝酒上路犯意,相當無辜但仍遭警方移送。

▲謝男飲酒應酬後隔天上路遭警方酒測,居然酒測殘值高達0.7MG/L遭警方移送相當無辜。(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謝男飲酒應酬後隔天上路遭警方酒測,居然酒測殘值高達0.7MG/L遭警方移送相當無辜。(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謝男飲酒應酬後隔天上路遭警方酒測,居然酒測殘值高達0.7MG/L遭警方移送相當無辜。(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台北市保大表示:第三中隊小隊長潘信有率警員吳怡德、吳俊毅共3員在12月28日10時許在松山區濱江街888號前執行路檢勤務,謝姓男子駕駛租賃箱型小客車行經該處,員警發現謝男眼帶血絲,對話散發酒味,經警方施予酒測,酒測值高達0.7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謝男頻頻向警方喊冤:他前晚應酬飲用烈酒,但想說酒後已間隔12小時且有返家休息,自忖體內酒精因已代謝完畢,才會開車出門,沒想到酒測值竟超標。

警方指出,謝男觸犯刑法第185之3條,測試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MG以上,面臨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事後懊悔不已。

台北市保大藉此案例提醒民眾,每人身體對酒精代謝程度不同,民眾可能晚上喝酒後睡了一晚,起床後體內酒精可能還沒完全消退,「隔夜醉」狀況並不罕見。

警方呼籲,酒駕為交通肇事主因之一,已造成許多家庭破碎,為維護社會治安,警方持續將酒後駕車列為重點勤務加強取締,請不要心存僥倖,切勿以身試法。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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