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腿女神」美照遭連鎖泰式料理無限期使用 獲償金額曝光!

▲▼專訪:馬友芯。(圖/記者黃克翔攝)

▲馬友芯照片遭連鎖餐廳使用,獲賠確定。(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號稱「長腿女神」的女演員馬友芯(改名為馬宥漩),與前東家模特兒約在身時,曾為連鎖餐廳「瓦城泰式料理」拍攝一系列照片,但雙方約滿後,該餐廳仍持續使用這系列照片,不僅在台灣,甚至在中國大陸上海、蘇州等地,都持續使用。馬友芯起訴求償157萬餘元,一審敗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改判餐廳須賠償她9萬元,全案確定。

根據維基百科的資料,馬友芯擔任模特兒出身,2017年因擔任大陸演員白百何在電影《綁架者》中的替身,轉型做演員。曾參與果陀劇場、春禾劇團、綠光表演學堂之表演培訓,演出作品涵蓋廣告、電視、電影等類型,參演作品有電影《盲人律師》以及電視劇《拜金女王》、《我可能不會愛你》等。

本案因馬友芯2008年間與前經紀公司「風暴」公司簽下5年模特兒經紀約,2012年間拍攝「瓦城泰式料理」廣告照,而馬友芯與經紀公司2013年間約滿後,2014年間瓦城仍持續使用這系列照片,並懸掛於臺灣65家分店、大陸上海3家分店及蘇州2家分店內。一直到2019年馬友芯發現後,才向瓦城餐廳反映,瓦城隨即將照片下架。但馬友芯認為自己肖像權遭侵害,因此提出民事訴訟,求償餐廳因此獲得的不當得利107萬 1,000元,及精神慰撫金50萬元,總計求償157萬1千元。

一審法院審理後,判決馬友芯敗訴。馬友芯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4日做出不同認定。高院認為,經紀公司與瓦城簽訂的照片使用契約,期限到2014年2月28日起,故從2014年3月1日起,到2019年2月將照片下架為止,總計未經馬友芯同意使用照片的時間大約6年。因此高院認為,根據雙方當時簽訂照片,授權台灣地區使用的費用為2年15000元,這次違約使用的範圍除了台灣地區的店家外,還包含大陸多家分店;因此高院重新計算後,認為瓦城應賠償馬友芯9萬元。全案就此確定。

▼馬友芯。(圖/記者黃克翔攝)

▲▼專訪:馬友芯。(圖/記者黃克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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