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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聯合稽查主動出擊 白牌車違規營業罰很大

▲監警聯合稽查,自用貨車載貨。(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監警聯合稽查,自用貨車載貨。(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為保障合法業者及消費者的權益,台東監理站與台東縣警察局交通隊針對自用貨車載貨收費或自用客車載客收費之車輛,會定期或專案不定期安排稽查班次,並滾動式檢討稽查地點,主動出擊。

台東監理站表示,駕駛人利用自用車違規經營汽車運輸業(含計程車客運業、汽車貨運業,俗稱白牌車),一直以來都是監理單位稽查取締重點。一旦發現違規案件,依據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未依本法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得依其違反情節輕重,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歇業,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並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之,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

站長洪美芳說明,綠色牌才是合法營業用貨車,如欲經營汽車貨運業(以載貨汽車運送貨物為營業者)應依法規申請核准,並且領用合法貨運業車牌,才能夠從事運送貨物之營業行為。另外,計程車車牌是白底紅字,司機都經過警方素行調查合格,領有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放置車內供乘客辨識,車輛均投保汽車強制險和乘客險,車資按表收費,計費表也都經標檢局審驗合格,收費標準有依據。

台東監理站再次提醒一般消費大眾,應選擇合法汽車運輸業者所提供的服務,切勿便宜行事,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運送糾紛或發生交通事故時求償無門、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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