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會成員上摩鐵被抓姦 人妻喊窮:賠少一點...名下資產曝

▲摩鐵,旅館,賓館,性行為,偷情,休息,情侶(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家長會委員在摩鐵門口被配偶堵到仍繼續偷情。(示意圖/資料照片)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許姓男子參加女兒國小家長會,認識同為家長會委員的洪姓女子,2人參加家長會的聚餐後逐漸熟識,進而發展出地下情,許男和洪女今年2月到摩鐵「休息」後,在門口被許妻和洪夫當場攔下,許男事後寫下悔過書,結果5月份還是忍不住繼續偷情,許妻怒告洪女求償60萬,高雄地院判洪女要賠35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許姓男子和妻子結婚8年,育有兩名子女,女兒上國小後,他擔任學校家長會委員時,認識了同為委員的洪姓女子,之後兩人都會參加家長會聚餐等活動,洪女也知道許男有老婆,但仍擋不住已燃起的愛火,發生婚外情。

今年2月,許男和洪女到摩鐵休息3個小時,早已懷疑丈夫偷情的許妻約了洪女的丈夫,一起在摩鐵門口攔下兩人的車輛,許男當場坦承姦情,為求妻子原諒,事後寫下悔過書,承諾「婚姻期間絕不再跟其他異性有任何超友誼的關係發生,包括噯昧訊息、牽手、接吻、性行為等,一經發現,則按次數來賠償,每次金額為100萬元」。

但許男寫完悔過書後,還是繼續跟洪女偷情,許妻今年5月再度抓到丈夫出軌,怒向洪女提告求償6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時,洪女坦承曾和許男去汽車旅館「休息」,但當時她剛墮胎,身體不適並沒有發生性行為。

洪女雖然承認和許男發生不倫戀,不過卻喊窮說沒有工作,還要養3個孩子,希望法官能判賠少一點,法官調閱她名下財產清單,發現洪女雖然年收入不到20萬元,但名下有2間房子、2筆土地,2輛車,因此判她應賠3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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