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鐵趴變調...趁女同事喝醉揉胸摸下體! 她兩度阻止渣男惡行

▲桃園市戴姓男子於2018年間與13歲少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竟以「三日情人」陪酒聊天給2萬5千元誘騙少女前後四次上摩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江男趁女同事花花喝醉,伸手摸胸及下體。(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女子與一群同事到摩鐵開房喝酒、唱歌,期間喝醉到廁所嘔吐,一名男同事起色心尾隨,趁她意識不清,伸手探摸下體、酥胸,被眼尖女同事發現阻止,男同事不死心,看女子躺床上休息,2度伸狼爪,新北地檢署偵結,依乘機猥褻罪嫌將男子起訴。

2020年4月間,化名花花女子與一群同事到新北市新莊區美麗海汽車旅館,開房飲酒、唱歌,花花不勝酒力跑進廁所內嘔吐,頭暈意識不清靠在牆邊,此時,江姓男同事起色心,尾隨溜進廁所,見她無力反抗,對她親吻、伸手搓揉胸部及下體,花花下意識反抗卻完全無力。

花花女同事發現江男不在位置上,察覺不對勁,走進廁所發現他犯行,立即出言喝止,並將花花扶到房內床上休息;江男不死心,幾杯黃湯下肚,假裝喝醉,實際上是溜進房內,2度對花花進行猥褻。

女同事發現江男再次消失許久,於是進房內查看,江男正對花花伸狼爪,立刻阻止並將花花送回家;事發後一個月,花花提辭呈離職,女同事才將當天事發經過告訴她,並偕同報警提告江男,她表示依稀記得在廁所有人摸她,之後就沒有意識。

江男到案後,對猥褻一事完全否認,辯稱當時自己也喝醉,不記得有發生什麼事,但花花及女同事指證歷歷,檢方不採信江男喝醉一說,認定他涉犯乘機猥褻罪,依法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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