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之亂」超傻眼最終局!抓10煞僅起訴1人 今賠8000+螢幕和解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松山分局前楊姓教官於4月16日凌晨,在外與人發生衝突,一群黑衣人上前圍剿,甚至衝進中崙派出所叫囂、砸壞螢幕,警方起初本想低調處理,直到現場同仁在臉書抱怨,整起事件才曝光,甚至還爆出所長刪除監視器畫面的離譜行徑,而這件轟動全國的「松山之亂」,最後僅1名徐姓男子遭起訴,北院19日開庭,徐男與警方以賠償新螢幕及8000元達成調解。

▲▼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帶著前松山分局長林志誠到北檢應訊。(圖/記者劉昌松攝)

▲「松山之亂」轟動全國,時任北市警局長陳嘉昌與前松山分局長林志誠,到北檢表明願接受調查以示清白。(圖,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今日開庭前,徐男與警方以賠償8000元調解成立,約定9月10日前給付,在庭上不僅坦承犯行,也對當時酒後衝動相當後悔,除對警方很抱歉外,也已買好跟砸壞螢幕同款的新品要賠,希望法院能給他緩刑;出庭警員表示,是否接受螢幕,要再回去問過分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針對本局查處松山分局員警處置不當案,關鍵96秒。(圖/記者莊喬迪翻攝)

▲96秒畫面還原後,才清楚看到當天鬧事的有10人,檢方依毀損公物罪,起訴鬧最大的徐男。(圖/記者莊喬迪翻攝)

但檢方不同意緩刑,認為徐男妨害公務情節重大,尤其在社會上引起極大紛擾,若僅因和解就給予緩刑,對未來類似犯行起不到警惕作用;本案法院候核辦。

▲▼松山之亂砸派出所螢幕徐權。(圖/記者羅志華攝)

▲檢方調查後,僅砸螢幕的徐男遭起訴,北院19日開庭,他與警方以賠償8000元簽下調解筆錄,新螢幕則看警方接不接受。(圖/記者羅志華攝)

「松山之亂」曝光之初,時任松山分局長安排楊姓教官與徐男「公開握手和解」,聲稱徐男已寫了悔過書,而所內監視器則因停電沒錄到畫面,直到在議員質詢下,北市警局才坦承畫面遭人為刪除,警方在畫面還原後,將徐男等10人依妨害公務送辦。

▲松山警分局教官楊忠蒞22日傍晚與衝突民眾握手互表歉意。(圖/記者張君豪攝)

▲事件曝光之初,楊姓前教官還在安排下,與砸場的徐男「公開握手」,引外界聯想是否有人關說。(圖,資料照/記者張君豪攝)

由於前後資訊落差過大,引起社會一番熱議,陳嘉昌曾於受訪中表示,林志誠因第一時間相信所長說法,才會引發這件誤解,許姓所長也坦承,是為「維護警方形象」才刪除影片,北市警局則將還原後的96秒監視器畫面在媒體前公開,並由陳嘉昌率眾主管向國人道歉。

警方在本件中的處理,讓外界質疑是否遭關說壓案、企圖包庇,讓時任北市警局長陳嘉昌、前松山分局長林志誠親赴台北地檢署,在媒體前表明願受調查以示清白;檢方調查後,本涉嫌滅證的許姓所長、縱放人犯的顏姓副所長,分別獲緩起訴、不起訴處分,10名在場叫囂的黑衣人,也只有砸壞螢幕的四海幫徐姓男子,被依毀損公物罪起訴。

松山分局對此聲明:

針對本案本分局並未與相關當事人進行和解,本案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110年8月19日10時50分開庭審理徐男妨害公務案,庭前於調解室針對毀損螢幕之賠償(價格)向本分局蒞庭員警詢問,本分局員警依當時螢幕價格表示約「8,000元」,並非分局以8,000 元與徐男和解,此亦非最終判決。另針對刑事責任部分,徐男於庭間向法官表示,希獲緩刑並走簡易程序,然審判長認徐男法治觀念薄弱,將施以法治講習等處分。惟檢察官認為該妨害公務案影響社會深遠,茲事體大,僅施以緩刑及法治教育等處分,恐與社會期待未符,且無法樹立警惕效果,應從重以毀損公物罪論處。

本案毀損賠償及妨害公務部分均尚未判決確定,本分局再次強調並未與被告徐男達成賠償及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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