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債幾萬元 莽男打死妹夫!害妹妹新婚3月就守寡

▲▼ 示意圖,社會,屍體,醫院,兇殺,謀殺,憤怒,刀,血,犯罪,殘酷,危險,黑暗,死亡,跟蹤,白布(圖/123RF)

▲男子打死妹夫,更一審判刑。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宜蘭礁溪2018年3月間發生一起兇殺案件,吳姓男子為了幫母親催討幾萬元的債務,對楊姓妹夫拳腳相向,更找了2人前來幫手,眾人狂毆30分鐘,將妹夫打死。吳男的莽撞行為,害新婚3個月的妹妹,帶著腹中的胎兒守寡。一審將吳男等3人分別重判7年以上重刑,二審改判1年6月。案經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改判吳男7年10月。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18年3月18日,死者楊姓男子與吳男的妹妹在網路上結識,雙方相戀1年多,剛完婚3個月。而楊男平日在高雄做生意,他向吳男的母親借了幾萬元周轉,但卻遲遲不還款。事發當天,楊男結束高雄的工作,到宜蘭看懷孕的妻子。

但吳男不滿,以為楊男又來借錢,他一見面就開口索討楊男的欠款,2人爆發激烈口角,最後楊男抓起廚房的菜刀恐嚇吳男。吳男吞不下這口氣,與楊男開打,這時吳男的陳姓、游姓2名友人前來拜訪,隨即加入戰局。一夥人從屋內打到屋外,楊男不敵眾人,遭吳男等3人狂毆30多分鐘,最後倒地不起。楊男被送醫急救,最後因打架造成的擦挫傷,不治身亡,留下新婚3個月的妻子與遺腹子。檢方偵辦後,對吳男等3人依照「家暴傷害致死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3人在圍毆楊男後,升高犯罪故意,達到致人於死的程度,因此依照「家暴傷害致死罪」將吳男等3人,分別判刑7年10月到7年4月不等的刑期。但二審改認定楊男因原本就有心臟肥大、右心室擴張病變等疾病,外觀上無從辨認,甚至連妻子都不知道他有病;結果在被毆打後,造成左側肋骨骨折,增加心臟負荷,引起心因性休克而猝死。因此二審不認為吳男等人有傷害致死的故意,改依照傷害罪輕判均1年6月。二審判決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

更一審於20日宣判,更一審法院還是認定吳男等人的攻擊行為,與造成死者死亡結果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又改認定吳男等人犯下「家暴傷害致死罪」。考量原審判決刑度妥適,更一審駁回上訴,維持吳男7年10月的重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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