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出售駐港領館房產「需中方同意」 汪文斌:根據對等原則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圖/CFP)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圖/CFP)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美國政府持有的香港壽山村道37號美國駐港領事館,今年中推出招標,9月份被恒隆地產(0101)以低價25.66億元「爆冷」奪得,原定於30日完成交易。不過,恒隆地產今發公告指,未能完成收購上述房產,因涉及中美外交事務,非買方能控制。下午,大陸外交部新聞發言人汪文斌對此事回應。

汪文斌表示,鑑於美方對外國駐美國使領館房地產管理規定,根據對等原則,中方要求美駐華使領館包括駐香港總領館,在租賃、購置、出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獲得或處置房地產,以及實施館舍新建、改建、擴建、修繕等工程時,也必須相應提前向中方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詳細信息,在得到中方書面答覆同意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恒隆地產公告指,恒隆地產及投標人於12月21日,通過其法律顧問收到土地註冊處發出的函件,當中指明美國駐港總領事館不是一般商業主體,而該豪宅不是普通房產。

此外,函件又指,該豪宅的出售涉及中國及美國兩國之間的外交事務,不是一般商業行爲;而中方已告知港府,倘若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有意租賃、購置、出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獲得或處置任何位於香港特區的房地產,美國政府應提前60天經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向中國政府提出申請,並提供詳細資訊,在取得中國政府書面答覆同意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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