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遭撞倒掉漆 兇手留字條「跨丟鬼」!車主氣炸報警

▲邱女機車遭撞倒後,車頭夾著一張字條,沒想到裡面竟寫著「跨丟鬼」3個字,讓邱女氣得報警抓人。(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邱女機車遭撞倒後,車頭夾著一張字條,沒想到裡面竟寫著「跨丟鬼」3個字,讓邱女氣得報警抓人。(圖/翻攝自Facebook/我是頭份人)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苗栗縣頭份市1名邱姓女子,28日下午將機車停在頭份市東民街1處空地後,就在晚上11時返回準備騎車時,發現機車遭人撞倒且傷痕累累;更扯的是,車頭還夾著1張紙條,邱女以為是肇事者留電話,沒想到內容竟寫著「跨丟鬼」,邱女看到後整個爆炸,立刻報警求援,希望揪出兇手。

邱女在網路社團《我是頭份人》PO文表示,求有目擊到把機車弄倒的好心人,實在太生氣了,以為肇事者留了電話,殊不知打開紙條上面留下「誇丟鬼」,有夠沒水準!不相信會遇到這樣的人,本來還相信這世界的人都是善良的。

▲▼邱女機車遭推倒後,整輛車都傷痕累累             。(圖/翻攝自Facebook/我是頭份人)

▲▼邱女機車遭推倒後,整輛車都傷痕累累 。(圖/翻攝自Facebook/我是頭份人)

▲▼邱女機車遭推倒後,整輛車都傷痕累累             。(圖/翻攝自Facebook/我是頭份人)

邱還說;發現時已報警,請警察協助追查,別忘了路口有很多監視器呢!決定給這個人好好教育一下,希望你快點被找到~好好等電話通知你吧!好期待見到你唷。

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也太傻眼了吧」「他真的要見到鬼了」、「人格是有什麼問題嗎」、「低級當有趣」、「超垃圾的」等等。

頭份警方表示,29日晚間11時24分接獲報案,表示自己的機車在自強路與東民路口遭人毀損,警方已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以車追人,目前正積極追查中。警方也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肇事雖無人員傷亡,但未依規定留在現場,將會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如故意推倒別人機車,將依毀損罪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0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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