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男童受害! 直排輪教練犯案9年求交保:我沒固定伴侶會有性衝動

▲▼男童,男孩,兒童,跌倒。(圖/免費圖庫pixabay)

▲法官痛斥被告嚴重影響被害人正常發展。(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張姓直排輪教練被控在9年期間性侵、猥褻7名男童,甚至還拍下他們的裸照,他在審理期間請求交保,但自承「我沒有性伴侶,不限於直排輪學生才會有性衝動」,遭延押2個月。法官依張犯12罪,判9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張男2019年8月以要帶去溜冰為由,博取兩名男童家長同意後,竟帶他們到汽車旅館拍下裸照,之後又帶其中一童回住處性侵。經追查,張竟從2011年就開始犯案,一路到2019年12月,共有7名男童受害,甚至還在公園停車場、養生館游泳池下手。

被告今年4月起被羈押,他在高雄地院審理期間要求交保,但自承「我沒有性伴侶,不限於直排輪學生才會有性衝動。」法官認為,被告短時間內有多次犯行,並自承無固定性伴侶,難保於其他羈押替代手段下而釋放,不無再為相同犯行的可能,因此裁定延押2個月。

▼7名男童遭被告伸狼爪。(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男童、男孩。(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法官認為,被告明知被害人心智發育尚未完全健全,對於性行為缺乏完全自主判斷能力,仍利用其作為社團指導老師身分,進行性交、猥褻或拍攝猥褻照片犯行,嚴重影響其正常發展,缺乏對他人人格主體性之尊重,其惡性及情節均不輕。

法官說,被告未能與3名被害人和解,未獲其等與家屬原諒,請求本院從重量刑;惟念及被告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佳,且與另4名被害人及其家屬達成調解,因此依對未滿14歲男子為性交罪、拍攝兒童為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等12罪,判9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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