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難紓困金申請6日起跑 台南民眾霧煞煞連里長也一問三不知

▲急難紓困金5月6日起開始申請,一早很多民眾就跑到區公所詢問如何辦理,由於需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民眾為了領取補助金來回奔波,將會引發民怨。(圖/記者林悅翻攝)

▲急難紓困金5月6日起開始申請,一早很多民眾就跑到區公所詢問如何辦理,由於需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民眾為了領取補助金來回奔波,將會引發民怨。(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勞工紓困貸款自4月30日起開辦,最高新台幣10萬元,行政院則加碼提供1萬元急難紓困金,5月6日起開始申請,6日一早很多民眾就跑到區公所詢問如何辦理,連里長也一問三不知,北區區公所上午還召集里長們開課,說明紓困金申請相關問題,顯示紓困金引起民極大關切。

據勞動部與衛福部說明資訊,急難紓困金之申請條件:1、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原有工作,或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者。2、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者。3、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者。4、依家戶存款(家戶內每人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及收入總額,計算出「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最低2倍以下。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急難紓困金5月6日起開始申請,一早很多民眾就跑到區公所詢問如何辦理,由於需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民眾為了領取補助金來回奔波,將會引發民怨。(圖/記者林悅翻攝)

「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計算公式:[(家戶月平均收入+家戶總存款)-15萬元×家戶人數]÷家戶人數。 「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小於各地1.5倍者,核發新台幣1至3萬元。「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介於各地1.5倍至2倍(含)者,核發新台幣1萬元。所需文件:申請書暨個案認定表、存簿或存摺內頁影本、其他證明文件(如從事工作受疫情影響的證明等)。

6日上午許多民眾都跑到各區公所洽辦,但大部分民眾都不了解申請程序與條件、需附什麼文件也不清楚,都無法順利送件,且連里長也不大清楚,里民問的問題都難以回答,以台南市北區區公所為例,上午特別召集里長到區公所「上課」,由專人向里長們說明紓困金相關問題與疑義,希望里長們能了解,並協助向民眾宣導。

台南市長黃偉哲對民眾為申請紓困金,造成有些區公所大排長龍一事指出,這個部分市府5日也先演練過了,對於整個的流程,其中最重要的是排富部分,因為有排富,所以就有一些財產的查核,但是基本上市府還是相信民眾他們自己會誠實來申報他自己的財產,所以說申請書上面有一欄是切結,如果申報的內容都是正確的,申請的內容都是正確的,那市府當然就發放,但如果涉及填報不實,相關的法律責任可能要申請人自己來負,這樣可以簡化一些行政程序,也能讓民眾順利的領到他們想要的要1萬塊錢。

據了解,有金融機構帳戶的民眾如申請核准,會比較快領到錢,而欲領現金的民眾,領款的時序則需再往後延,也引發民眾不滿。

・被網友形容是「最怕停產」的保養品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